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94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1-25

  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1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新会区会城牛牛果蔬批发店经营的红薯(标称购进日期:2025-08-28)

  (一)2025年9月5日,广东中检达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新会区会城牛牛果蔬批发店经营的红薯进行抽样检验,并由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FGZ20250922858 )显示:经抽样检验,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5年10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经营上述批次红薯185.5kg,已售罄(其中3.1kg作为样品销售给抽检机构);当事人已实施召回措施,由于购买者为散客,没有留存电话,也没有顾客主动送回,因此没法召回。我局于当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免于处罚。

  (四)我局通过调查发现,上述红薯的进货来源为蓬江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已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