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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23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10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一家食品经营单位采购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新会区罗坑俊景餐馆经营采购的花生油(购进日期:2026-03-23)

  一、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受省局委托,于2026年3月25日对当事人采购的食品原料花生油进行抽样并送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检验,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于2026年4月13日签发上述批次的花生油的《检验报告》(№: JMZ26005679),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 B1项目不符合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6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2026年3月23日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的花生油共50公斤,其中6公斤销售给抽检机构作检验样本,其余44公斤用于制作菜肴的佐料随菜肴一起销售给就餐客人,涉案花生油已销售完毕。当事人已实施召回措施,因未有客人前来退货,因此召回数量为零。我局于当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上述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5000元。

  四、该批花生油是从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天禄北安新村临街A003号的新会区顺香粮油店采购的,我局将根据线索对供货商继续跟进核查。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