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27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一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悦洋市场蔬菜交易区281号刘春华经营的泥姜(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6-5-16)
一、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6年5月16日对悦洋市场蔬菜交易区281号刘春华经营的泥姜进行抽样,并送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检验,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签发检验报告(№:26P012021),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6年6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现场签收上述《检验报告》。我局于2026年6月17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泥姜28.5kg,销售28.5kg。
三、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并决定作出处罚如下:免予处罚。[新(东)市监处罚〔2026〕40号]。
四、我局通过调查发现上述泥姜的进货来源为蓬江区辖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已向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