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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38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8-25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局辖区一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新会区会城邑城烧腊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叉烧(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6年6月4日)

  一、2026年6月4日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叉烧(购进日期:2026-06-04)进行抽样并送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检测,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于2026年6月29日签发叉烧的检验报告(№:26P015170),检验结论:胭脂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6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现场签收上述《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叉烧(购进日期:2026-06-04)3kg。我局于2026年7月6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五)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三)项的规定,决定作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0元;2.罚款15000元。[新(东)市监处罚〔2026〕52号]。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