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9-10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我区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新会区牛牛牛餐饮店经营的白米饭(加工日期:2026年6月2日)
一、2026年6月2日,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验所(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新会区牛牛牛餐饮店经营的白米饭进行抽样,并由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于2026年6月22日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26J3114138),该份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DBS 44/006-2024《餐饮服务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6年6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于2026年6月2日加工的白米饭(数量:3份,规格型号:散装,加工日期:2026年6月2日),销售价格是9元/kg,折合货值金额是9元。我局于2026年7月7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违法所得9元;(二)罚款15000元。罚没款合计15009元。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