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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55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9-15

  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1家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的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新会区会城中心南路葵记肠粉店经营的斋肠(加工日期:2026-05-30)

  (一)2026年5月30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新会区会城中心南路葵记肠粉店经营的斋肠进行抽样检验,并由深圳市金阅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R01260530070)显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DBS 44/006-2024《餐饮服务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6年6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经营上述批次斋肠6份,已售罄(其中6份作为样品供抽检机构抽检),由于上述斋肠全部供应给抽检机构没有对外销售,无法被召回。我局于当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当事人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违法所得30元;(二)罚款15000元。罚没款合计15030元。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