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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3-11
下列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已经到期失效,我局现向社会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下列药品零售企业自许可证到期之日起,不得从事药品零售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50-6663120 传真:0750-6610889
通讯地址:新会区东门路9号1座 邮政编码:529100
序号
许可证号
企业名称
地址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发证日期
有效日期
1
粤DB7501445
新会区睦洲镇利源药房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红字围新村
王志梅
2016/2/3
2021/2/2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