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9-25
自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以来,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指示,高位部署,多措并举,积极将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引向深入。
一、高位部署、积极谋划。迅速部署工作任务,要求全局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立足职能,组织执法力量开展梳理排查,摸清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线上线下销售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厉打击销售、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二、精准打击、全面排查。一是围绕我区大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强化对水产品经营户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购货凭证、产地证明、合格证明,严格把关水产品来源合法安全。二是对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经营户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同时做到“店面不销售、后厨不加工、店招无宣传、菜品无品名”,对于“江鲜”“捕捞”等字样店招广告、菜品信息要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更改。三是充分利用网络监测手段,对全区外卖平台、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网站网店开展专项监测排查,重点筛查“长江野生”“长江江鲜”“长江刀鱼”等特征语义词,严厉打击线上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执法人员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广泛对辖区水产品养殖户、经营户以及食品生产企业、餐饮经营户、社会群众进行“面对面、一对一”宣传,宣讲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的政策要求及相关法律责任。其次,通过在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提升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以及消费者自觉抵制的消费观念,助力宣传氛围提温升格,营造“不买、不卖、不食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行动以来,区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25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2家、农贸市场391个次、商场420户次,餐饮单位515户次,电商平台4个。未发现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线索,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