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7-30
近期,我市进入高温潮湿天气,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粿条、米线(米粉)、濑粉等湿米粉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椰毒假单胞菌在自然界普遍存在,若上述食品未及时冷藏保存或超过保质期,食用引发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的风险增大。
为预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湿米粉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消费者要注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湿粉。要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并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购买后应在当天食用完毕。
二、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完善标签标识内容,清晰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关键信息;对于保质期在24小时内的产品,标注生产日期应精确到小时。产品必须采用密闭包装。
三、销售单位(包括农贸市场档口和商场超市)应配备防尘、防蝇、防虫、防鼠、防霉、防腐等保证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严格落实进货查验,查验并留存上游供货商许可证和购货票证。销售包装方式为预包装(密封包装)的产品,如需拆包散卖,应在容器外或货架、货柜等显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或标示牌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
四、餐饮服务单位及单位食堂在购进湿粉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如实记录湿粉购货凭证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湿粉采购后应在当天食用完毕。
五、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发病急。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发生疑似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尽快催吐,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吃了同样食物的人,不管有没有症状,一律送医院检查。
江门市新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