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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5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江自然公告字〔2021〕123号-124号)因征地范围调整,现作出撤销处理。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