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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2日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江自然公告字〔2022〕172号-17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现撤销并重新发布。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