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征收土地公告——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城郊第三经济合作社位于会城街道城郊村民委员会地段

来源: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06-26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391号

 

粤国土资(建)字〔2014〕108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城郊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会城街道城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6211公顷(耕地2.4051公顷、园地0.0524公顷、其他农用地0.1422公顷、建设用地0.0061公顷、未利用地0.0153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1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城郊第三经济合作社位于会城街道城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621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9.45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71.54092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道办事处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7月10日前到会城街道城郊村民委员会(地址:会城街道城郊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曾文富,联系电话:0750-6655529)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字〔2014〕108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