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07-12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永安村集体经济组织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395号
为实施“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2019年6月2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19〕42号文批准,同意将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永安村集体经济组织位于会城街道永安村永合新村、显学里、康乐里、吴家基、紫竹里、芝兰里、兴基里、沙咀村(土名)的1.8238公顷旧村庄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公告如下:
一、上述土地将按照规划用途安排为江门市新会区城乡建设用地。
二、江门市人民政府按照省“三旧”改造政策的要求供应上述土地。
三、公告期限: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26日。
四、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19〕42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收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