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征收土地公告——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2-13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3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禄村北安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天禄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2494公顷(耕地1.2344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禄村北安经济合作社位于天禄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249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87.4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禄村北安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禄村民委员会(地址:天禄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张社运,联系电话:0750-6307688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3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禄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天禄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307公顷(园地0.1158公顷、养殖水面0.0988公顷、其他农用地0.1011公顷、建设用地0.0134公顷、未利用地0.001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禄经济联合社位于天禄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30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9.60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禄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禄村民委员会(地址:天禄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张社运,联系电话:0750-6307688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3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344公顷(园地0.02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651公顷、未利用地0.04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经济联合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34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0.1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4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六联组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31公顷(耕地0.0737公顷、养殖水面0.0006公顷、其他农用地0.0241公顷、未利用地0.032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六联组第二经济合作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3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9.6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六联组第二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4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六联组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063公顷(耕地0.088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9公顷、未利用地0.009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六联组第三经济合作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06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5.94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六联组第三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4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六联组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486公顷(其他农用地0.048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六联组经济联合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48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7.2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六联组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4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795公顷(养殖水面0.079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第二经济合作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79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1.92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第二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4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8617公顷(耕地0.8234公顷、养殖水面0.0184公顷、其他农用地0.019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第三经济合作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861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29.25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第三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4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984公顷(耕地0.3671公顷、养殖水面0.011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第四经济合作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98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9.7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第四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4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185公顷(耕地0.2026公顷、园地0.2481公顷、其他农用地0.067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第一经济合作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18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77.77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第一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4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97公顷(其他农用地0.097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经济合作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9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4.5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4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三联组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69公顷(园地0.0592公顷、未利用地0.009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三联组第五经济合作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6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0.3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三联组第五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4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373公顷(耕地0.1314公顷、养殖水面0.086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9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第二经济合作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37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5.59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第二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5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438公顷(耕地0.0424公顷、养殖水面0.001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第七经济合作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43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6.5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第七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5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206公顷(养殖水面0.120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第四经济合作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20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8.0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第四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5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252公顷(养殖水面0.025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经济联合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25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7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5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经济联合社、天马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23公顷(养殖水面0.001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经济联合社、天马经济联合社位于天马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2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0.34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经济联合社、天马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天马村民委员会(地址:天马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启华,联系电话:0750-6302133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5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基背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基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811公顷(建设用地0.281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基背经济联合社位于基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81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2.937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基背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基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基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余女匀,联系电话:0750-641152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5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嘉寮村濠冲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嘉寮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586公顷(建设用地0.058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嘉寮村濠冲经济合作社位于嘉寮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58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781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嘉寮村濠冲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嘉寮村民委员会(地址:嘉寮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冯惠冰,联系电话:0750-650949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5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嘉寮村寮南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嘉寮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284公顷(耕地0.028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嘉寮村寮南经济合作社位于嘉寮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28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399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317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嘉寮村寮南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嘉寮村民委员会(地址:嘉寮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冯惠冰,联系电话:0750-650949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5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嘉寮村寮中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嘉寮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682公顷(耕地0.168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嘉寮村寮中经济合作社位于嘉寮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68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3.725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嘉寮村寮中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嘉寮村民委员会(地址:嘉寮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冯惠冰,联系电话:0750-650949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5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嘉寮村南兴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嘉寮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4044公顷(耕地0.5418公顷、园地0.4605公顷、养殖水面0.2192公顷、建设用地0.182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嘉寮村南兴经济合作社位于嘉寮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404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697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15.223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嘉寮村南兴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嘉寮村民委员会(地址:嘉寮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冯惠冰,联系电话:0750-650949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5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嘉寮村中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嘉寮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102公顷(耕地0.310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嘉寮村中昌经济合作社位于嘉寮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10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5.312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嘉寮村中昌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嘉寮村民委员会(地址:嘉寮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冯惠冰,联系电话:0750-650949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6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嘉寮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嘉寮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672公顷(耕地0.2407公顷、建设用地0.0138公顷、未利用地0.0127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嘉寮经济联合社位于嘉寮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67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1.803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嘉寮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嘉寮村民委员会(地址:嘉寮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冯惠冰,联系电话:0750-650949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6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岭头村九村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岭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7091公顷(耕地2.709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岭头村九村经济合作社位于岭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709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21.062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岭头村九村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岭头村民委员会(地址:岭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曾永康,联系电话:0750-64112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6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岭头村六村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岭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98公顷(耕地0.9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岭头村六村经济合作社位于岭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9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79.96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岭头村六村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岭头村民委员会(地址:岭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曾永康,联系电话:0750-64112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6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村东升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6565公顷(耕地1.656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村东升经济合作社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656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35.170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龙脊村东升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龙脊村民委员会(地址:龙脊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锡振,联系电话:0750-641125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6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村建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2325公顷(耕地2.2312公顷、养殖水面0.0013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村建和经济合作社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232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01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82.175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龙脊村建和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龙脊村民委员会(地址:龙脊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锡振,联系电话:0750-641125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6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村龙北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南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门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潘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田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升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3.5336公顷(养殖水面3.533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村龙北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南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门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潘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田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升经济合作社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3.533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63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98.412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龙脊村龙北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南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门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潘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田经济合作社、龙脊村龙升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龙脊村民委员会(地址:龙脊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锡振,联系电话:0750-641125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6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村龙门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8009公顷(耕地0.395公顷、养殖水面0.405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村龙门经济合作社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800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5363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66.510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龙脊村龙门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龙脊村民委员会(地址:龙脊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锡振,联系电话:0750-641125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6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村龙升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341公顷(耕地1.8442公顷、养殖水面0.496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村龙升经济合作社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34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803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92.441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龙脊村龙升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龙脊村民委员会(地址:龙脊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锡振,联系电话:0750-641125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6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村长涧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9582公顷(耕地0.8983公顷、园地0.0548公顷、养殖水面0.005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村长涧经济合作社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958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1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78.203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龙脊村长涧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龙脊村民委员会(地址:龙脊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锡振,联系电话:0750-641125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6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735公顷(耕地0.273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龙脊经济联合社位于龙脊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73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2.317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龙脊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龙脊村民委员会(地址:龙脊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锡振,联系电话:0750-641125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7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楼墩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楼墩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382公顷(养殖水面0.238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楼墩村第二经济合作社位于楼墩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38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63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0.11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楼墩村第二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楼墩村民委员会(地址:楼墩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启安,联系电话:0750-641150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7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楼墩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楼墩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3.5138公顷(耕地2.1959公顷、园地0.0478公顷、养殖水面1.1451公顷、其他农用地0.12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楼墩村第六经济合作社位于楼墩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3.513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5019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89.989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楼墩村第六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楼墩村民委员会(地址:楼墩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启安,联系电话:0750-641150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7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楼墩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楼墩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5111公顷(耕地1.2545公顷、园地0.1774公顷、养殖水面0.0001公顷、其他农用地0.079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楼墩村第七经济合作社位于楼墩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511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23.30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楼墩村第七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楼墩村民委员会(地址:楼墩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启安,联系电话:0750-641150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7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楼墩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楼墩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1111公顷(耕地0.7422公顷、养殖水面1.368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楼墩村第三经济合作社位于楼墩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111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5632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76.167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楼墩村第三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楼墩村民委员会(地址:楼墩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启安,联系电话:0750-641150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7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楼墩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楼墩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9398公顷(耕地0.2999公顷、园地0.3281公顷、养殖水面0.177公顷、其他农用地0.1228公顷、建设用地0.01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楼墩村第一经济合作社位于楼墩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939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758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77.192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楼墩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楼墩村民委员会(地址:楼墩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启安,联系电话:0750-641150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7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楼墩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楼墩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756公顷(耕地0.0022公顷、养殖水面0.0045公顷、建设用地1.8329公顷、未利用地0.916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楼墩经济联合社位于楼墩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75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03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24.902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楼墩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楼墩村民委员会(地址:楼墩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启安,联系电话:0750-641150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7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北冈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3428公顷(耕地1.2594公顷、其他农用地0.083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北冈经济合作社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342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09.572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梅冈村北冈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梅冈村民委员会(地址:梅冈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苏庭础,联系电话:0750-6400902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7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东锦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7591公顷(耕地1.6896公顷、其他农用地0.069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东锦经济合作社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759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43.542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梅冈村东锦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梅冈村民委员会(地址:梅冈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苏庭础,联系电话:0750-6400902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7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回风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8621公顷(耕地0.0494公顷、养殖水面2.75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603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回风经济合作社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862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6227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41.391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梅冈村回风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梅冈村民委员会(地址:梅冈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苏庭础,联系电话:0750-6400902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7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连东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3.9768公顷(耕地2.4955公顷、养殖水面1.0962公顷、其他农用地0.385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连东经济合作社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3.976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9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27.631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梅冈村连东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梅冈村民委员会(地址:梅冈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苏庭础,联系电话:0750-6400902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8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胜冈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122公顷(建设用地0.012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胜冈经济合作社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12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399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0.995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梅冈村胜冈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梅冈村民委员会(地址:梅冈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苏庭础,联系电话:0750-6400902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8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云中新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09公顷(建设用地0.000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云中新经济合作社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0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37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0.073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梅冈村云中新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梅冈村民委员会(地址:梅冈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苏庭础,联系电话:0750-6400902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8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忠冈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7.582公顷(耕地5.3943公顷、养殖水面1.6809公顷、其他农用地0.2436公顷、建设用地0.263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忠冈经济合作社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7.58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821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623.481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梅冈村忠冈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梅冈村民委员会(地址:梅冈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苏庭础,联系电话:0750-6400902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8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9232公顷(建设用地0.923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经济联合社位于梅冈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923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75.333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梅冈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梅冈村民委员会(地址:梅冈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苏庭础,联系电话:0750-6400902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8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木江村罗山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木江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2214公顷(耕地0.0415公顷、园地0.5103公顷、养殖水面0.669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木江村罗山经济合作社位于木江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221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5442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01.574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木江村罗山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木江村民委员会(地址:木江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莫福然,联系电话:0750-641124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8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木江村务罗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木江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268公顷(耕地0.5339公顷、养殖水面1.734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木江村务罗经济合作社位于木江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26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5853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90.01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木江村务罗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木江村民委员会(地址:木江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莫福然,联系电话:0750-641124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8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东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桥美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791公顷(耕地0.079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东经济合作社位于桥美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79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6.454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桥东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桥美村民委员会(地址:桥美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郑瑞环,联系电话:0750-641154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8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美村东桥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桥美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6864公顷(园地0.6486公顷、未利用地0.037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美村东桥经济合作社位于桥美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686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6.010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桥美村东桥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桥美村民委员会(地址:桥美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郑瑞环,联系电话:0750-641154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8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美村麦冲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桥美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3.7914公顷(耕地3.0213公顷、园地0.3803公顷、养殖水面0.3859公顷、建设用地0.003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美村麦冲经济合作社位于桥美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3.791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593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10.478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桥美村麦冲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桥美村民委员会(地址:桥美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郑瑞环,联系电话:0750-641154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8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美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桥美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6827公顷(耕地0.0635公顷、养殖水面0.0132公顷、建设用地0.0014公顷、未利用地0.604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美经济联合社位于桥美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682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37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5.745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桥美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桥美村民委员会(地址:桥美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郑瑞环,联系电话:0750-641154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9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崔嘉亨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071公顷(耕地0.0369公顷、建设用地0.070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崔嘉亨经济合作社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07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8.739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沙路村崔嘉亨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沙路村民委员会(地址:沙路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钦盈,联系电话:0750-65094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9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濠北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14公顷(建设用地0.001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濠北经济合作社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1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381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0.114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沙路村濠北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沙路村民委员会(地址:沙路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钦盈,联系电话:0750-65094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9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濠南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791公顷(耕地0.305公顷、林地0.0195公顷、建设用地0.054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濠南经济合作社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79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79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0.01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沙路村濠南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沙路村民委员会(地址:沙路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钦盈,联系电话:0750-65094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9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加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595公顷(未利用地0.159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加里经济合作社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59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3.015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沙路村加里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沙路村民委员会(地址:沙路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钦盈,联系电话:0750-65094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9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南兴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6209公顷(林地0.4488公顷、建设用地0.172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南兴经济合作社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620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3.1776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9.594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沙路村南兴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沙路村民委员会(地址:沙路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钦盈,联系电话:0750-65094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9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王井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2639公顷(耕地1.2353公顷、建设用地0.028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王井经济合作社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263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03.134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沙路村王井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沙路村民委员会(地址:沙路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钦盈,联系电话:0750-65094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9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新华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1734公顷(耕地0.8473公顷、建设用地0.326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新华经济合作社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173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95.749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沙路村新华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沙路村民委员会(地址:沙路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钦盈,联系电话:0750-65094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9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5333公顷(耕地0.0487公顷、林地0.0125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3公顷、建设用地1.3856公顷、未利用地0.051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经济联合社位于沙路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533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145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24.530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沙路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沙路村民委员会(地址:沙路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钦盈,联系电话:0750-65094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9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式桥村东头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式桥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6034公顷(耕地0.7569公顷、园地0.6087公顷、养殖水面0.4467公顷、建设用地0.791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式桥村东头经济合作社位于式桥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603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726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13.710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式桥村东头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式桥村民委员会(地址:式桥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国荣,联系电话:0750-640094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49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式桥村西头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式桥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49公顷(耕地0.1179公顷、园地0.131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式桥村西头经济合作社位于式桥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4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0.318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式桥村西头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式桥村民委员会(地址:式桥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国荣,联系电话:0750-640094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0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式桥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式桥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835公顷(园地0.3167公顷、养殖水面0.0016公顷、建设用地0.265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式桥经济联合社位于式桥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83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05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7.618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式桥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式桥村民委员会(地址:式桥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林国荣,联系电话:0750-640094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0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双水村产埗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双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3.7776公顷(耕地1.1106公顷、园地1.1209公顷、林地0.0843公顷、养殖水面1.0974公顷、建设用地0.364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双水村产埗经济合作社位于双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3.777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253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07.421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双水村产埗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双水村民委员会(地址:双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刘炎洪,联系电话:0750-641123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0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双水村雅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双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597公顷(耕地0.0006公顷、园地0.5194公顷、林地0.0266公顷、养殖水面0.0109公顷、建设用地0.002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双水村雅二经济合作社位于双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59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949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4.453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双水村雅二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双水村民委员会(地址:双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刘炎洪,联系电话:0750-641123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0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双水村雅西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双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305公顷(耕地0.1437公顷、建设用地0.186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双水村雅西经济合作社位于双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30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6.968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双水村雅西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双水村民委员会(地址:双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刘炎洪,联系电话:0750-641123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0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双水村雅一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双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7895公顷(耕地1.4981公顷、园地0.0098公顷、养殖水面0.281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双水村雅一经济合作社位于双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789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699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46.825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双水村雅一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双水村民委员会(地址:双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刘炎洪,联系电话:0750-641123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0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产溪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衙前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172公顷(建设用地0.117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产溪经济合作社位于衙前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17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9.563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衙前村产溪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衙前村民委员会(地址:衙前村民委员会,联系人:余锦河,联系电话:0750-6400925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0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官堂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衙前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1152公顷(耕地0.2604公顷、林地0.0019公顷、建设用地0.852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官堂经济合作社位于衙前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115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347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90.911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衙前村官堂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衙前村民委员会(地址:衙前村民委员会,联系人:余锦河,联系电话:0750-6400925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0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磷子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衙前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617公顷(耕地0.3518公顷、建设用地0.009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磷子经济合作社位于衙前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61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9.514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衙前村磷子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衙前村民委员会(地址:衙前村民委员会,联系人:余锦河,联系电话:0750-6400925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0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四社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衙前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1056公顷(耕地0.1576公顷、林地0.5987公顷、建设用地0.3493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四社经济合作社位于衙前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105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3.7451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62.10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衙前村四社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衙前村民委员会(地址:衙前村民委员会,联系人:余锦河,联系电话:0750-6400925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0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玉堂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衙前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3694公顷(耕地1.0082公顷、园地0.0082公顷、林地0.3876公顷、养殖水面0.4475公顷、建设用地0.517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玉堂经济合作社位于衙前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369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4.9639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76.420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衙前村玉堂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衙前村民委员会(地址:衙前村民委员会,联系人:余锦河,联系电话:0750-6400925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1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忠孝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衙前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1176公顷(耕地0.7143公顷、园地0.1822公顷、养殖水面0.0505公顷、建设用地0.170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衙前村忠孝经济合作社位于衙前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117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86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91.340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衙前村忠孝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衙前村民委员会(地址:衙前村民委员会,联系人:余锦河,联系电话:0750-6400925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1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朱村村雅屋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朱村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318公顷(耕地0.031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朱村村雅屋经济合作社位于朱村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31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594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朱村村雅屋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朱村村民委员会(地址:朱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柏昂,联系电话:0750-6411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1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朱村村朝南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朱村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7161公顷(耕地0.716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朱村村朝南经济合作社位于朱村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716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8.433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朱村村朝南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朱村村民委员会(地址:朱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柏昂,联系电话:0750-6411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1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朱村村大树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朱村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392公顷(耕地1.0525公顷、园地0.1942公顷、养殖水面0.9209公顷、建设用地0.224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朱村村大树经济合作社位于朱村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39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5131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97.811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朱村村大树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朱村村民委员会(地址:朱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柏昂,联系电话:0750-6411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1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朱村村石东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朱村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606公顷(耕地0.0932公顷、建设用地0.067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朱村村石东经济合作社位于朱村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60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3.10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朱村村石东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朱村村民委员会(地址:朱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柏昂,联系电话:0750-6411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1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朱村村石西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朱村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6.1544公顷(耕地3.4156公顷、养殖水面1.5457公顷、建设用地0.3679公顷、未利用地0.825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朱村村石西经济合作社位于朱村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6.154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4877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06.604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朱村村石西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朱村村民委员会(地址:朱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柏昂,联系电话:0750-6411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1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朱村村西宁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朱村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4159公顷(耕地0.752公顷、园地0.4298公顷、林地0.1367公顷、建设用地0.097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朱村村西宁经济合作社位于朱村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415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1378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09.119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朱村村西宁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朱村村民委员会(地址:朱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柏昂,联系电话:0750-6411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1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洞龙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194公顷(耕地0.0756公顷、养殖水面0.043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洞龙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19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9.384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廖荣俊,联系电话:0750-644137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1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江夏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22公顷(养殖水面0.2142公顷、建设用地0.007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江夏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2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7.449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廖荣俊,联系电话:0750-644137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1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779公顷(耕地0.1715公顷、养殖水面0.5364公顷、其他农用地0.2031公顷、建设用地0.86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经济联合社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77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39.829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廖荣俊,联系电话:0750-644137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2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立新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313公顷(耕地0.5313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立新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31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1.760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廖荣俊,联系电话:0750-644137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2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仁大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889公顷(耕地0.188公顷、建设用地0.000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仁大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88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4.847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廖荣俊,联系电话:0750-644137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2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四新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124公顷(耕地0.3629公顷、养殖水面0.149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四新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12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0.274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廖荣俊,联系电话:0750-644137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2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万福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901公顷(耕地0.090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万福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90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7.081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廖荣俊,联系电话:0750-644137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2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兴新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9013公顷(耕地0.3556公顷、养殖水面0.5457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兴新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901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70.842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廖荣俊,联系电话:0750-644137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2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衙中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417公顷(耕地0.0417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衙中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41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277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廖荣俊,联系电话:0750-644137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2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迎新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12公顷(养殖水面0.001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北村迎新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1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389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0.094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廖荣俊,联系电话:0750-644137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2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东成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1409公顷(耕地0.553公顷、养殖水面0.527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1公顷、建设用地0.060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东成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140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89.674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杨耀明,联系电话:0750-64413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2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洞口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124公顷(建设用地0.012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洞口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12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398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0.974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杨耀明,联系电话:0750-64413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2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接源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621公顷(耕地0.1663公顷、园地0.0869公顷、建设用地0.308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接源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62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4.181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杨耀明,联系电话:0750-64413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3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龙井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11公顷(养殖水面0.01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龙井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1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0.864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杨耀明,联系电话:0750-64413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3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龙兴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193公顷(养殖水面0.2011公顷、建设用地0.018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龙兴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19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7.23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杨耀明,联系电话:0750-64413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3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新从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143公顷(园地0.0178公顷、建设用地0.196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新从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14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6.84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杨耀明,联系电话:0750-64413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3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951公顷(耕地0.0573公顷、养殖水面0.0519公顷、其他农用地0.0575公顷、建设用地0.228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经济联合社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95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1.054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杨耀明,联系电话:0750-64413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3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经济联合社、洞南村龙井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322公顷(养殖水面0.032公顷、建设用地0.000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经济联合社、洞南村龙井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32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530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洞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杨耀明,联系电话:0750-64413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3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黄冲村东前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黄冲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311公顷(耕地0.1089公顷、养殖水面0.090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6公顷、建设用地0.028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黄冲村东前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黄冲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231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8.164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黄冲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黄冲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社遇,联系电话:0750-643324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3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黄冲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崖门镇黄冲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718公顷(其他农用地0.0629公顷、建设用地0.008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黄冲经济联合社位于崖门镇黄冲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71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643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黄冲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黄冲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社遇,联系电话:0750-643324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3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交贝石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崖门镇交贝石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2932公顷(耕地0.9169公顷、园地0.6326公顷、林地0.3069公顷、其他农用地0.3207公顷、建设用地0.0844公顷、未利用地0.0317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交贝石经济联合社位于崖门镇交贝石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293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4.8171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65.698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交贝石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交贝石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秀芳,联系电话:0750-64552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3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京新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681公顷(养殖水面0.068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京新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68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352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耀桓,联系电话:0750-64332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3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南边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434公顷(耕地0.1027公顷、养殖水面0.3313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南边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43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4.112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耀桓,联系电话:0750-64332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4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三斗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731公顷(园地0.0126公顷、养殖水面0.560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三斗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73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5.045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耀桓,联系电话:0750-64332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4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沙亮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462公顷(耕地0.1485公顷、养殖水面0.1977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沙亮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46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7.211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耀桓,联系电话:0750-64332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4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西北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78公顷(耕地0.17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西北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7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3.990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耀桓,联系电话:0750-64332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4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西岐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358公顷(耕地0.0965公顷、园地0.0393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西岐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35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0.673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耀桓,联系电话:0750-64332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4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圯桥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34公顷(耕地0.003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圯桥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3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392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0.267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耀桓,联系电话:0750-64332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4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镇龙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758公顷(耕地0.3742公顷、养殖水面0.001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镇龙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75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9.537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耀桓,联系电话:0750-64332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4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939公顷(耕地0.01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81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经济联合社位于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93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7.380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京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耀桓,联系电话:0750-643326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4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坑口村坑美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7175公顷(林地0.1266公顷、养殖水面0.0048公顷、其他农用地0.0796公顷、建设用地0.3109公顷、未利用地0.195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坑口村坑美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717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4.68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0.394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裕华,联系电话:0750-644139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4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坑口村上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7526公顷(耕地0.5339公顷、养殖水面0.0989公顷、建设用地0.107公顷、未利用地0.012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坑口村上里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752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9.154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裕华,联系电话:0750-644139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4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坑口村甜心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7公顷(林地0.006公顷、养殖水面0.0004公顷、建设用地0.163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坑口村甜心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1285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3.077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裕华,联系电话:0750-644139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5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坑口村下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3563公顷(园地0.4649公顷、养殖水面0.448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4公顷、建设用地0.439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坑口村下里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356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06.605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裕华,联系电话:0750-644139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5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坑口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988公顷(耕地0.0368公顷、其他农用地0.0716公顷、建设用地0.0828公顷、未利用地0.007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坑口经济联合社位于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98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5.625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坑口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裕华,联系电话:0750-644139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5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北盛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844公顷(耕地0.184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北盛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84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4.493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坚成,联系电话:0750-6433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5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潮北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078公顷(耕地0.1046公顷、养殖水面0.1697公顷、建设用地0.033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潮北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07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4.193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坚成,联系电话:0750-6433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5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潮聚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4703公顷(耕地0.1533公顷、养殖水面0.3039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潮聚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470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6.965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坚成,联系电话:0750-6433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5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潮南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7009公顷(耕地0.1296公顷、园地0.0239公顷、养殖水面0.5453公顷、建设用地0.002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潮南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700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5.090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坚成,联系电话:0750-6433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5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东头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956公顷(养殖水面0.1047公顷、建设用地0.090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东头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95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5.374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坚成,联系电话:0750-6433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5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岭头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667公顷(养殖水面0.3589公顷、建设用地0.007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岭头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66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8.822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坚成,联系电话:0750-6433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5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青红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49公顷(养殖水面0.3129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9公顷、未利用地0.000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青红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4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7.431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坚成,联系电话:0750-6433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5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青中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8932公顷(耕地0.3271公顷、养殖水面0.558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9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青中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893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70.205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坚成,联系电话:0750-6433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6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文兰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6584公顷(耕地0.2508公顷、养殖水面0.1894公顷、未利用地0.218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村文兰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658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1.750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坚成,联系电话:0750-6433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6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64公顷(耕地0.0348公顷、园地0.0029公顷、养殖水面0.0516公顷、其他农用地0.1312公顷、建设用地0.343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龙旺经济联合社位于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6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4.330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龙旺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坚成,联系电话:0750-64332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6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521公顷(耕地0.0387公顷、养殖水面0.0131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村第六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52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01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095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钦池,联系电话:0750-64413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6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74公顷(建设用地0.007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村第三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7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396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0.581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钦池,联系电话:0750-64413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6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657公顷(耕地0.0586公顷、建设用地0.007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村第四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65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164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钦池,联系电话:0750-64413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6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957公顷(养殖水面0.0637公顷、建设用地0.33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村第五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95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1.10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钦池,联系电话:0750-64413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6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241公顷(耕地0.0308公顷、养殖水面0.0178公顷、建设用地0.075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经济联合社位于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24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9.754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水背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黄钦池,联系电话:0750-644138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6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941公顷(耕地0.3941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94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0.976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炎图,联系电话:0750-64333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6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688公顷(耕地0.4402公顷、园地0.247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村第九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68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4.076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炎图,联系电话:0750-64333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6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979公顷(耕地0.5756公顷、其他农用地0.0223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村第七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597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6.994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炎图,联系电话:0750-64333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7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63公顷(耕地0.163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村第三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6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2.811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炎图,联系电话:0750-64333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7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216公顷(耕地0.1016公顷、养殖水面0.0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村第四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21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9.557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炎图,联系电话:0750-64333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7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285公顷(耕地0.328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28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5.820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炎图,联系电话:0750-64333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73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8066公顷(耕地0.0228公顷、养殖水面0.5315公顷、其他农用地0.2523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经济联合社位于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806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63.398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炎图,联系电话:0750-64333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74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7641公顷(园地0.3516公顷、林地2.2305公顷、养殖水面0.1798公顷、建设用地0.0014公顷、未利用地0.000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二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764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2.69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11.532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关炎,联系电话:0750-64332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75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7036公顷(耕地0.0088公顷、园地0.0022公顷、林地0.692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七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703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2.129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2.473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关炎,联系电话:0750-64332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76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121公顷(园地0.0621公顷、建设用地0.0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三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12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8.811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关炎,联系电话:0750-64332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77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6444公顷(园地0.2737公顷、其他农用地0.0276公顷、建设用地0.0686公顷、未利用地0.274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十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644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0.649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关炎,联系电话:0750-64332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78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205公顷(园地0.2864公顷、林地0.3507公顷、养殖水面0.2398公顷、建设用地0.2359公顷、未利用地0.0922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四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1.20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4.3203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78.089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关炎,联系电话:0750-64332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79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07公顷(建设用地0.0007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五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000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2381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0.05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关炎,联系电话:0750-64332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80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706公顷(园地0.0038公顷、林地0.0783公顷、养殖水面0.288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一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370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4.5724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5.4177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关炎,联系电话:0750-64332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81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芳园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421公顷(耕地0.0154公顷、园地0.1109公顷、林地0.015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芳园经济合作社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0.1421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4.8886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0.4201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关炎,联系电话:0750-64332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19〕582号

 

经自然资函〔2019〕43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3523公顷(耕地0.0031公顷、林地1.749公顷、养殖水面0.0789公顷、建设用地0.5213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项目工程。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经济联合社位于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段的集体土地2.352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2.8905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01.988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甜水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关炎,联系电话:0750-6433211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