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门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0-11-16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20〕201号
经粤府土审(01)〔2020〕55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濠北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双水镇沙路村濠北经济合作社八亩(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2084公顷(养殖水面0.2084公顷),作粤西天然气主干管网阳江-江门干线(新会段)建设项目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16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粤西天然气主干管网阳江-江门干线(新会段)建设项目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沙路村濠北经济合作社位于双水镇沙路村濠北经济合作社八亩(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208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73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7.91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双水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0年12月16日前到双水镇沙路村民委员会(地址:双水镇沙路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钦盈,联系电话:0750-6509481)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双水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1)〔2020〕55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0年11月16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20〕202号
经粤府土审(01)〔2020〕55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天湖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罗坑镇天湖经济联合社宗湖对面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1297公顷(林地0.1297公顷),作粤西天然气主干管网阳江-江门干线(新会段)建设项目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16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粤西天然气主干管网阳江-江门干线(新会段)建设项目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天湖经济联合社位于罗坑镇天湖经济联合社宗湖对面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129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2.18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241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罗坑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0年12月16日前到罗坑镇天湖村民委员会(地址:罗坑镇天湖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晚胜,联系电话:0750-6461650 )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罗坑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1)〔2020〕55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