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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新会区2022年度第六批次(拆旧复垦)城镇建设用地

来源:江门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2-04-19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22〕79号

  经粤府土审(14)〔2022〕32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大泽村中闸一经济合作社位于大泽镇大泽村办坑、狗山尾(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5673公顷(林地0.5501公顷,养殖水面0.0008公顷,未利用地0.0164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5月3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2年度第六批次(拆旧复垦)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大泽村中闸一经济合作社位于大泽镇大泽村办坑、狗山尾(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5673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3.1164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标准计算,青苗补偿费按《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20年修订)》(新府办〔2020〕6号)标准计算),合共26.5196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大泽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权利人于2022年5月3日前到大泽镇大泽村民委员会(地址:大泽镇大泽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吕锡祥,联系电话:13672916945)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大泽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

  32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2年4月19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22〕80号

  经粤府土审(14)〔2022〕32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大泽村北闸经济合作社位于大泽镇大泽村横头岭(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3.6629公顷(林地3.4758公顷,养殖水面0.0534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22公顷,未利用地0.131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5月3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2年度第六批次(拆旧复垦)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大泽村北闸经济合作社位于大泽镇大泽村横头岭(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3.662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3.1600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标准计算,青苗补偿费按《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20年修订)》(新府办〔2020〕6号)标准计算),合共173.626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大泽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权利人于2022年5月3日前到大泽镇大泽村民委员会(地址:大泽镇大泽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吕锡祥,联系电话:13672916945)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大泽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

  32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门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2年4月19日


     

征收土地公告

江征公告字〔2022〕81号

  经粤府土审(14)〔2022〕32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大泽村恒美经济合作社位于大泽镇大泽村办坑、黄泥坎(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2.4416公顷(林地0.9274公顷,养殖水面1.3697公顷,未利用地0.1445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5月3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22年度第六批次(拆旧复垦)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大泽村恒美经济合作社位于大泽镇大泽村办坑、黄泥坎(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2.4416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4.8891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标准计算,青苗补偿费按《新会区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2020年修订)》(新府办〔2020〕6号)标准计算),合共179.06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大泽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权利人于2022年5月3日前到大泽镇大泽村民委员会(地址:大泽镇大泽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吕锡祥,联系电话:13672916945)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大泽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

  32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