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1-10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江征公告字〔2017〕1号
经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建)字〔2016〕601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会城街西甲经济联合社、西甲第六经济合作社共有位于西甲村委会其子面(土名)的集体土地
一、公告期限: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新会区2015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会城街西甲经济联合社、西甲第六经济合作社位于会城街道西甲村委会其子面(土名)的集体土地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字〔2016〕601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附件一.pdf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