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7-27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江征公告字〔2017〕57号
经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建)字〔2017〕395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会城街西甲经济联合社、西甲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位于会城街道西甲村半边榄(土名)的集体土地0.2797公顷(养殖水面0.2797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1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会城街西甲经济联合社、西甲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位于会城街道西甲村半边榄(土名)的集体土地0.279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0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1.95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西甲经济联合社、西甲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共有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7年8月9日前到会城街道西甲村民委员会(地址:会城街道西甲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兆均,联系电话:6104337)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字〔2017〕242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附件1.pdf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