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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新会区2017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崖门镇田南经济联合社、田南村第一、二、三、四、五、六经济合作社)

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18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江征公告字〔201887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18〕1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2017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使用崖门镇田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塞冲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2.0168公顷 (养殖水面地类2.016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17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崖门镇田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塞冲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2.0168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65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70.9238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田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8年5月29日前到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陆颂钳,联系电话:6433311)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18〕10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8年5月16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江征公告字〔201888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18〕1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2017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使用崖门镇田南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塞冲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9487公顷 (养殖水面地类1.9487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17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崖门镇田南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塞冲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9487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65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165.152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田南村第四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8年5月29日前到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陆颂钳,联系电话:6433311)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18〕10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8年5月16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江征公告字〔201889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18〕1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2017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使用崖门镇田南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塞冲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6009公顷 (园地地类0.2739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327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17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崖门镇田南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塞冲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600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65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50.926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田南村第五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8年5月29日前到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陆颂钳,联系电话:6433311)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18〕10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8年5月16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江征公告字〔201890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18〕1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2017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使用崖门镇田南经济联合社(原田寮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塞冲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9785公顷 (园地地类0.6615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0732公顷、其他农用地地类0.243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17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崖门镇田南经济联合社(原田寮经济联合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塞冲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9785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65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82.9279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田南经济联合社(原田寮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8年5月29日前到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陆颂钳,联系电话:6433311)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18〕10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8年5月16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江征公告字〔201891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18〕10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2017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使用崖门镇田南村第一、二、三、四、五、六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塞冲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0659公顷 (建设用地地类0.6293公顷、未利用地地类0.4366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9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17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崖门镇田南村第一、二、三、四、五、六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崖门镇田南村塞冲围(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0659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5.65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90.33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崖门镇田南村第一、二、三、四、五、六经济合作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8年5月29日前到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地址:崖门镇田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陆颂钳,联系电话:6433311)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崖门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18〕10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