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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江门市新会区2018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8-10

 

江征公告字〔2018145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18〕33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门市新会区2018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使用睦洲镇罗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7203公顷 (园地2.5713公顷、其他农用地3.0862公顷、建设用地0.0628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4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18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睦洲镇罗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7203公顷 ,征地综合补偿费按4.88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18.897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睦洲镇罗北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8年8月14日前到睦洲镇罗北村民委员会(地址:睦洲镇罗北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李扶美,联系电话:6225299)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睦洲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18〕33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