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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江门市新会区2016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会城街西甲经济联合社、第三经济合作社)

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01-10

 

江征公告字〔201910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18〕58号文批准,同意江门市人民政府征收新会区会城街西甲经济联合社、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会城街西甲村地段的集体土地0.2604公顷 (耕地0.2604公顷),作建设用地。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23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2016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会城街西甲经济联合社、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会城街西甲村地段的集体土地0.2604公顷 ,征地综合补偿费按11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42.9660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会城街西甲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19年1月23日前到会城街西甲村民委员会(地址:会城街西甲村民委员会,联系人:梁兆均,联系电话:6104337)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会城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18〕58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新会区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