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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潮透村介至石、斩果坑、石颈坑、大峡、青年林、犁头咀、牛牯坑、时良山)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8-24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江征预公告字[2016]35号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维护被征地农(居)民的知情权,现将大泽镇潮透经济联合社介至石、斩果坑、石颈坑、大峡、青年林、犁头咀、牛牯坑、时良山(土名)地段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大泽镇潮透经济联合社位于潮透村介至石、斩果坑、石颈坑、大峡、青年林、犁头咀、牛牯坑、时良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约278.0955亩(详见附图)。

二、征收地补偿标准:参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与被征地集体协商后确定。

三、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留用地和按规定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四、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作物或抢建和违章的建筑物,不列入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范围,必须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其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五、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已按补偿方案领取征用土地补偿费后,仍拒不在征地协议上签字、盖章或拒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征收土地、拆迁的具体工作由大泽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大泽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