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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2-20
经审核,以上 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外来务工公租户资格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址:知政北路13号,举报电话:6637502)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