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把2021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十件民生实事任务中的民政领域任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助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截至10月中旬已落实完成。
一、提高城镇和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月标准由2020年的900元逐年提高到2021年的932元。2021年9月,全区共有低保对象3917户5780人,1至10月累计发放低保资金5049.7万元,低保人均补差水平为城镇931元,农村845元,高于省市要求。
二、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20年的17280元/年逐年提高到2021年的17892元/年。2021年10月,全区共有特困人员711人,1至10月累计发放特困人员生活标准资金1041.7万元。
三、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人均月标准,分别由2020年的2200元、1800元统一提高到2021年的2373元。2021年10月,全区有孤儿45人,1至10月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06.07万元。
四、提高残疾人两残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人均月标准分别由2020年的175元、235元提高到2021年的200元、250元。2021年10月,全区共有2898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842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至10月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53.79万元。
五、完成新会区“双百工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统一挂牌。出台《新会区“双百工程”社工工作指引(第一版)》,指导各镇(街)“双百工程”社工规范双百社工行为,确保“双百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省民政厅工作部署,10月20日上午,我区在古井镇举办新会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挂牌仪式。以古井镇为代表,全区11个镇(街)统一于10月20日全部完成社工服务站挂牌工作。前期整合的镇(街)直接聘用残疾人专职委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共53人,已全部在岗服务,另由省民政厅统一招聘社工45名,年底前将实现38个社工点辐射全区138个村(居),明年将实现70个社工点辐射全区236个村(居),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