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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调解员合力调解,当事人握手言和
来源:新会区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1-08-30

    近日,新会法院邀请红木家具行业从业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参与上门调解,顺利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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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新会某红木家具厂与李某均在江门市新会区经营红木家具生产和销售。2019年,李某向该红木家具厂购买一批檀木原料,货款5万余元。李某当天向该红木家具厂支付了2.2万元,口头承诺余款待一段时间后再支付。但李某一直没有兑现承诺,遂该红木家具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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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

    考虑到原告该红木家具厂与被告李某均在本地经营红木生意,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运用红木家具行业多元解纷平台,通过金牌调解员吴伟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期间,承办法官向被告询问是否拖欠货款、拖欠原因等情况

    “购买回来的木材品质欠佳,一开始木材被闲置,被告也未向原告支付货款。后在原告多次催款下,按原告要求加工一批家具送到原告处,用于抵顶欠款。”

    “被告确实有送家具过来,但不是以物抵债,而是为其代卖,但一直没有卖出去。”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若能对这批成品家具进行客观公平的价格评估,就有可能促成原告同意以物抵债,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为此,承办法官联系了长期从事红木家具行业、且对木材品质、价格方面有一定了解的金牌调解员吴伟阳参与协助调解。在仔细查看、了解了这批红木家具的情况后,调解员吴伟阳为双方提供了家具的参考价格,双方对此都表示无异议。

  

03

握手言和  

    在双方均对参考价格认同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乘热打铁,通过运用法律、情理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以及引导双方互相体谅对方的难处等一系列做法,最终促成双方以部分货款以物抵债、部分货款分期支付的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在现场握手言和。  

    新会红木家具行业木材品种丰富、价格也相应会有不同,若通过第三方对价格进行评估,不仅耗费的时间长、司法成本较高,还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

    新会法院运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引入红木行业从业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助力调解,助力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