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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新会检察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体系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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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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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开放日”期间,学生们“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文婷(化名)是江门一位初二学生。去年,她的单亲爸爸被查出有性侵未成年人的行为,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父亲入狱后,文婷没有了家庭监护人,也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窘。

    考虑到文婷日常学习生活和心理治疗的费用,新会检察院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向她发放救助金和护苗帮教基金合计4.3万元。如今,在社工和心理医生的跟踪治疗下,文婷正努力走出心理阴影,开启新的生活。

    近年来,新会区人民检察院(下称“新会检察院”)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始终,发挥捕、诉、监、防一体化优势,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体系,切实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走向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

    可获一系列综合保护

    “我们通过开辟一个相对集中的地方,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完成询问、证据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更好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个人隐私,并最大程度地避免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新会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去年,新会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第三人民医院达成合作,在全市率先建立起首个检警医合作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

    过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取证难、起诉难、修复难等问题。“一站式”取证中心实现检、警、医三方联动,能够依法、及时、全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实现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打击。同时,未成年受害人也可以更好获得后续心理疏导、康复治疗和司法救助等一系列综合保护。截至2020年10月30日,有5宗性侵案的未成年被害人适用一站式询问。

    检察人员提前介入案件

    去年4月,新会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建立联动机制,依法从重、从严打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公安机关受理的每一宗涉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均予以通报,以确保检察人员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同步引导取证加强对这类案件质量的前端把控。

    截至2020年10月30日,该院提前介入涉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23件28人,逐步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全覆盖,从重从快打击犯罪。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新会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全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落实《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做到应用尽用,切实提高适用比例和精准量刑的使用率。

    2020年前10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100%,超过全市刑事案件平均适用率。其中17人适用认罪认罚,5人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并被法院采纳。

    探索公益诉讼业务

  每到放学时间,新会双水镇东凌小学对面的商铺就会迎来客流量高峰。然而,检察官发现,部分销售香烟的超市并没有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志,容易对学生造成误导。

    为此,新会检察院向区烟草专卖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对没有设置标志的商铺予以查处。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对全区各学校周边商铺进行全面排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合一”办案模式的优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新会检察院早前与区教育局联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的意见》,标志着新会在全市首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办案机制。《意见》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涉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范围、线索移送程序、联络方式、专职人员履行职责及权利保障等,有效推动未检公益诉讼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下一阶段,新会检察院还将与政府部门、法院、社会各界,就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审判、法律适用、证据标准、执行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办案协作等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