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本地一个200多人的微信群内
群主发动多名群成员深夜聚集
飙车竞速、炫技耍酷
还摆拍各种“帅气”照片、视频发网上
……
然而
开头有多帅,结局就有多狼狈
交警部门“收到风”后
联合多个警种
一举将这个深夜“飙车”团伙查获
其中4名主要涉案人员被拘留
4月8日,有多名年轻人在江门市江海区演艺中心、新会区南车路路段集中飙车,并将飙车过程拍成图片、视频上传到网络社交媒体,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江门交警、新会网警、今古洲派出所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发现这些年轻人均来自一个名为“新会TT车队”的微信群,该微信群成员约200人,平时聊天活跃的成员约有40余人,群主是一名姓梁的男子。 参与飙车活动的主要成员被查获
4月21日,专案组兵分多路一举将当日参与飙车活动的梁某、李某、容某、汤某(均为男性)等4名主要成员抓获。
经审讯,4人对当晚通过微信群聊组织成员飙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检查,其中两辆涉案小汽车涉及非法改装排气、轮毂、灯光等部件。
民警在这几人的手机中发现了多段飙车、炫技的视频,梁某(22岁,开平人)是“新会TT车队”的微信群群主。当晚20时许,梁某通过微信群聊聚集群内成员前往江海区演艺中心集中。参与聚集的年轻人先是在江海区演艺中心路段用摩托车竞速、摆拍后,又于23时许驾车到新会南车路继续飙车。在南车路路段,梁某等人先是驾驶摩托车进行了一轮竞速后,接着驾驶小汽车和摩托车开始了第二轮竞驶,期间最快车速达到100多km/h。竞速完毕后,这群人又将小车和摩托车开到道路中间秀出各种姿势进行摆拍,直到凌晨2时多才陆续离开。
梁某等人在道路中央追逐竞驶的行为已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但鉴于其行为未造成恶劣后果,尚未构成危险驾驶罪,因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涉嫌寻衅滋事对涉案的梁某、李某、容某、汤某等4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依法对将车辆非法改装的车主作出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车辆原貌。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公安机关敦促其他参与者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链接 一、201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经调查取证,确认存在“飙车”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刑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马路上追逐竞技、耍酷 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环境 还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危害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会严厉打击、严惩不贷 希望广大群众遵纪守法 切勿试探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