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鳌派出所执勤民警辅警 在辖区一路口设卡盘查时 一辆摩托车缓缓进入检查区 企图逃避民警的盘查 经检查 在摩托车上发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保管好贵重物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尽量不在家中存放大额现金或贵重财物,确需存放的,也不要存放在他人触手可及的位置,最好安装锁具、监控等防盗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财物被盗风险。 来源:葵乡警讯
正当民警上前示意其靠边时
摩托车驾驶员突然加速
民警迅速反应将其拦截
一批金银首饰、现金和一批开锁工具
驾乘摩托车的两名男子人都支支吾吾
民警凭借多年工作经验
于是立即将二人传唤回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