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新会检察 发布日期:2025-03-1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以来,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聚焦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做优检察供给,突出精准施策,打出服务保障“组合拳”,为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检察支撑。
建立机制凝聚合力,夯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基础
建立“办案机制”。与公安、法院联签《关于加强涉企刑事案件办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案件会商、工作例会、联合发布机制,强化司法合力,提升涉企刑事案件的办案质效。
建立“协作机制”。与区工商联联签《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工作的协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建立“保障机制”。与公安联签《常态化开展清理涉企刑事“挂案”实施意见》,对久侦未结案件全面排查分类处置,推动涉企刑事案件“挂案”动态清零。2024年以来,与公安机关共同排查案件15件,清理案件2件。
依法打击涉企刑事犯罪,致力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安心经营
严厉打击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涉黑恶犯罪。成功办理全市首宗“软暴力”非法催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有力打击6名被告人通过电话高频呼叫、使用轰炸软件发短信等“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的行为,让30多家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重点打击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办理相关案件7件22人。
依法严惩企业内部“蛀虫”犯罪。注重发掘漏罪漏犯线索,强化深挖扩线力度,起诉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案件29件50人。如杨某某等人职务侵占案,承办人发现杨某某通过勾结多名货运司机完成侵吞和销赃行为,遂引导侦查、循线深挖,最终追诉漏犯41人,逐人逐案释法说理,成功督促引导39人退赃退赔达700多万元。
严惩破坏政治生态、市场规则和营商环境的职务犯罪。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办理相关案件17件20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实现对涉案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精准保护
加强对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监督。持续落实《江门市新会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审查涉案财物的证据情况,对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严重损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依法及时予以纠正。在办理某串通投标案时,促使侦查机关解除冻结与案件无关的2个银行账户,返还企业经营资金近200万元。在办理某虚开发票案时,督促侦查机关依法发还与案件无关的企业经营账册。
加强对涉企案件的刑事诉讼监督。持续深化检警协作配合,对涉企案件监督立案、撤案5件。在办理李某某、黄某某涉嫌污染环境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自行补充侦查,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并向涉案民营企业提出完善排污设施、规范污水处理操作规程的检察建议。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
做实为民司法,注重综合施策保护民营经济
强化办案追赃挽损力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应追尽追”为原则,公检法协同联动推动全流程追赃,最大限度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共为6家民营企业追回赃款赃物1000多万元。如某公司、蔡某某诈骗案,被害单位为侨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承办人通过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相结合,冻结蔡某某银行账户资金60万元,发现价值200多万元的财产线索并移交给法院,最终促使蔡某某全额退赃。案后承办人为被害单位送上一堂法治教育课,被害单位送来锦旗和感谢信为高质效检察履职点赞。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主动从办案中走出来,以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推动社会治理、基层治理、源头治理的重要方式,为破解社会治理问题开具“检察良方”。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制发检察建议6份,帮助民营企业去疴除弊、补齐短板、完善管理,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新会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