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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5-1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1日至12月22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了十四届区委第五轮巡察。2024年2月1日,区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区委政法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对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照单全收、主动配合、坚决服从,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强弱的试金石,是衡量“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标尺,更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回应群众期盼、社会期待、党的期望的有效途径,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整改任务,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新会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委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立即召开委务会会议专题研究,先后召开4次委务会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以党内文件形式传达至全体党员,委领导班子成员多次组织召开碰头会,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2024年7月9日,我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委机关主要领导同志代表区委政法委就反馈问题及自身查摆问题作检视剖析,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全体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反馈问题和意见深刻检视,为推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在坚持做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我委坚持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弊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机制,并把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全面梳理我委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科学、不健全的进一步规范完善,自区委巡察至今,我委修订完善制度19项,建立健全制度12项,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和管物,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党对政法工作领导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深入,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提高“第一议题”学习实效性。在委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第一议题”学习时,安排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提举措,坚决杜绝照读原文。修订《区委政法委“第一议题”制度》、制定《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理论学习与政法工作相结合,明确具体学习内容。

  二是提升责任担当认识。成立划拨专项资金使用研判领导小组,建立专项资金定期研判机制,每季度末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研判。完善《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增加调拨转移资金管理相关细则。对2020年以来由我委拨付到镇街的维稳工作经费、中心+、综治视联网经费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等4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对专项资金使用过程规范查漏补缺。把我委年度划入各镇(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平安新会建设考核体系,切实做好资金的全流程跟踪。整改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审核项目附件材料,明确出款审批单需附好发票及明细,未再出现人工费占比过高问题等情况。

  三是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对2021年常态化扫黑除恶以来的线索进行比对分析并研判,制定2024年三书一函任务清单,目前已经发出三书一函9份,稳步推进全年工作计划。形成调研报告,对目前涉黑网络软暴力犯罪中侦办、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四是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围绕助力“百千万工程”、推进乡村振兴开展调查研究,已形成《推动“1+6+N”工作体系建设 绘就社会治理“新枫景”》等3篇调研报告。组织网格员参加培训,提升网格员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铁路护路和消防安全的专业能力;开展“雪亮工程”建设补点工作,每月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台账,办结率99.66%,推进乡村振兴做好保驾护航工作。组织区政法单位领导干部主动下沉镇(街)综治中心,为我区“百千万工程”保驾护航。印发《关于做好区法学会交办活动的通知》,常态化组织各镇(街)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覆盖3.12万人次。组织全区各镇街对基层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深入研判分析突出矛盾纠纷。联合区信访局印发《关于加强“粤平安”云平台矛盾纠纷类事件“应录尽录”全量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综治中心(信访超市)把矛盾纠纷数据全量录入汇聚到“粤平安”平台,持续将每月开展的动态排查情况列入矛盾纠纷台账工作。

  五是严格把关“三审三校”制度执行。加强信息发布的管理,对外发布的信息由对应股室提供内容,对信息发布内容实行双重把关,目前暂未发现重大错敏问题。健全完善《区委政法委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目前暂未再出现“三审三校”把关不严的情况。对我委微信公众号“新会政法发布”“葵乡正气”中过往不符合规范的表述进行删除,对公众号栏目完成整改。

  2.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够迅速有力,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新会区涉政法网络舆情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2024年度调研工作方案》的配套制度。制定《新会区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制度》,明确每年应围绕政治理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最少2次政治轮训。建立健全《新会区政法系统重大事项协调机制》,明确规定范围的有关重大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由政法委有关领导同志组织有关部门就涉政法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印发《关于建立新会区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修订版)的通知》,明确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成员或部分成员会议。整改以来严格落实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今后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判,提升相关案件执行质效。

  二是认真落实政治监督和纪律作风巡查工作。制定《2024年度全区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的方案》,于2024年10月28日进驻区法院开展督察巡查,形成反馈报告2份。制作《2024年度政法系统督察巡查工作手册》等,推动督察巡查组更高效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将每年对区直政法单位开展一次政治督察巡查。对区司法局报送的整改报告及清单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对本次工作进行总结。建立督察巡查工作人才库,涵盖具备丰富督察巡查经验、精通政法业务人员等12名,并在人才库中挑选4名政法干警参与2024年全区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纪律作风巡查。

  三是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工作主动性。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月5日区委常委会有关法治工作指示精神的通知》,建立政法系统难点工作会商制度。出台《新会区关于加强联合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的工作机制》,加强政法各单位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工作合力,形成调研报告并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召开区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听取区直政法各单位汇报执法司法监督工作落实情况,部署市委政法委对全市基层法院“司法确认”案件执法检查工作,对新会法院开展“司法确认”案件评查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政法委员专题述职工作。印发《关于报送政法委员年度述职报告的通知》,共收到述职报告21份。组织召开区委政法委全体会议,听取政法委员及乡镇政法委员述职报告,并部署年度政法工作。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约谈通报、述职述责等6项制度。印发《区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区直政法各单位及镇(街)制度》,明确原则上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一次到所联系的镇(街)了解乡镇政法委员履职担当情况。

  五是切实推动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制定《新会区党委政法委系统开展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暨“纪律作风提升年”活动的工作方案》,组织全区政法各单位有序开展活动。活动期间,全区政法系统共开展学习教育310余场次,参与政法干警5200余人次,针对政法单位基层庭所开展重点提质行动。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刻汲取我区文彦、林社攸及政法系统腐败案例教训,营造全委上下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制发《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方案》,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走向深入,切实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

  3.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统筹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积极统筹解决民生诉求历史维稳问题。切实压实相关部门责任,对接跟进工作进度,提醒推动加快源头化解力度。印发工作方案,切实推动加快源头化解力度,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工作,落实资金预算安排。区委政法委班子成员每月前往重点镇综治中心落实接访,扎实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我区列账突出风险整体情况稳定。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立不够牢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区委政法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对本委各股室、领导干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60余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63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制定《中共新会区委政法委员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4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工作清单》。组织开展我区政法系统“纪律作风提升年”活动,推动与党纪学习教育互促共进,统筹对全区党员干警填报“五表一清单”,全覆盖落实谈心谈话等制度。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财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财务人员出款审批手续,办公室每半年开展一次财务资料检查。完善《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新增接待费报销凭证需包括接待审批单的内容,提高报销凭证完整性。

  2.关于“为民办实事意识不够强,统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区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案事件报告制度、责任倒查办法,明确各项流程及内容。截至目前,各镇(街)、部门均按制度执行,报告制度运行良好。联合区卫健部门召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局每季度对各镇(街)进行督导检查,均能按规执行案事件报告和责任倒查工作。区委平安办启动倒查追责,对个别镇(街)进行谈话提醒。截至目前,各镇(街)、村(居)均已按要求召开工作例会,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各项指标已达市平均水平。

  二是区委政法委组织新会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召开会议,反思个案服务范围不精准的问题,研究完善“四工”结合进校园项目实施机制。下发《关于协助提供新会区涉案未成年人名单的通知》到新会公安分局,推进我区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结合“四工”结合进校园项目,做好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摸排,跟踪帮扶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基层党组织建设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区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制度》,明确参会人员范围、专职委员为列席人员,其余列席人员由单位主要领导同志确定。2024年,召开委务会会议22次,专职委员列席10余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专职委员列席事项均非干部事项表决类,确保干部任免事项讨论合乎规范。

  二是修订《区委政法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大额资金会前酝酿环节,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应提前附上上级有关文件部署、项目当前状况、使用资金来源等有关情况,呈委领导班子成员审阅,确保班子成员会前熟悉项目情况。由办公室专人跟进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的议题,对经办人进行提醒。

  三是规范化开展党内生活,积极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当提活动,定期组织党内谈话,圆满完成支部换届选举,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委班子,2024年机关支部共转正党员、吸收预备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各1名,为统筹开展党建工作夯实组织基础。制定《区委政法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工作职责,压实委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职责。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部署我委本年度重点党建工作,规范党组织建设。持续推进“红色护企服务链”,形成《新会区政法系统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调研报告》。深化“保障企业敢干”“检侨·360”党建护企项目等党建护企服务项目,积极开展“六个一百”共建行动,为助推“百千万工程”再上新台阶贡献政法力量。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不足,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干部提拔任用纪实材料归档清单和要求》,明确归档材料内容和归档时限,考察材料必须经考察组长审查后才能归档。修订完善《干部工作资料审核把关制度》,压实审核责任,严控审核流程,确保资料准备全面。2024年4月,共开展干部考察5人次,均落实考察组长审查签名。

  二是落实办公室专人专管档案,制定《年度人事档案归档清单》,对干部人事档案开展专项自查,对其中缺漏、整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梳理,已完成整改。严格按要求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组织认定,已完成单位公务员人事档案专审,已补全。

  (四)上一轮巡察个别指出问题仍存在整改不到位情况方面

  召开组织生活会,聚焦省委巡视、市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纪律作风巡查、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及不足,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会前,支部书记对19名党员干部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明确要抓实抓细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切实对党员干部开展会前谈心谈话、问题查摆、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项工作。

  三、下一步计划

  区委政法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新会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区委政法委始终抓牢抓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整改进展工作,加强督促和协调,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韧劲写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要紧抓整改不松懈,持续用功抓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久久为功,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强化成果运用,巩固壮大整改成果。结合巡察反馈的党的建设、主责主业、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0-6654987;邮政信箱:江门市新会区同庆路1号区委政法委,邮政编码529100。



                             中共新会区委政法委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