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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启未蓝 | 暖!这面锦旗,让检察守护有了具象的温度

来源:新会检察    发布日期:2025-08-15

  阳光透过玻璃,在新会区检察院的大楼内洒下温暖的光影。8月13日上午,一起猥亵儿童案的受害儿童家属专程赶来,将一面写有“公诉如山扬正气,检察柔情解民忧”的锦旗送到该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手中,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反复道谢,“感谢检察院不仅帮孩子讨回了公道,更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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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霾突至

  一场侵害带来身心创伤

  时间回溯到数月前,一场发生在旅馆内的侵害,给这个年幼的孩子蒙上了阴影。案发后,新会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迅速介入刑事案件办理,依法对实施强制猥亵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确保其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检察官们深知,案件的办理远不止于此 —— 刑事处罚只能抚平部分创伤,孩子所承受的身心痛苦仍需更多关怀与弥补。

  检察护航

  从刑事追责到权益守护

  看到被害人家庭在维权路上的迷茫与无助,检察官们主动伸出援手。考虑到涉事旅馆可能存在安全保障义务缺失的问题,新会区检察院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协助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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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过程中,新会区检察院明确旅馆作为经营场所对入住人员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保障责任,其管理疏漏与侵害行为的发生存在直接关联,将实施侵害的行为人及涉事旅馆一同列为被告。最终,在检察力量和法律援助律师的推动下,法院依法裁决行为人及旅馆共同向被害人支付赔偿金,为孩子的后续治疗与心理康复送上了关键的物质支持。

  这面锦旗不仅是感谢,更是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鞭策。保护未成年人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新会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既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更要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心理疏导等多元方式,为受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晴空,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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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新会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