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2023〕10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级驻新会有关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业经区政府十六届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新会消防救援大队、区发展改革局反映。
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江门市新会区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前 言
为加强和改进“十四五”时期全区消防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江门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实施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基础 3
第二章 总体要求 10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0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0
第三节 主要目标 11
第三章 主要任务 15
第十四节 实施十一项重点工程 25
第四章 保障措施 29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果
“十三五”时期,我区消防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城乡抗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实现“十三五”目标任务。
一、社会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十三五”时期,全区持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三合一”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等专项行动60次,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整治火灾隐患9992处,责令“三停”80次,临时查封112次,处理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1家,“十三五”时期,全区共发生火灾767起,出警2016次,营救被困人员137人,疏散被困人员758人,死亡1人,受伤1人,抢救财产价值512.12万元,直接财产损失4278万元,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二、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区积极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为平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常态落实议事协调、会商联动、联合执法、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社会单位以加强“四个能力”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扎实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程,创新消防宣传形式与方法,提高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和疏散逃生能力,鼓励和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工作,主动参与消防管理,在全区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
三、社会消防治理机制优化创新。坚持依法治火、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消防治理体系顶层设计和实践创新。各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能,建立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健全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查督办和跟踪问责机制。各乡镇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平台,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居民小区) “三张网”,形成覆盖全域的消防监管网络。各单位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找准城市和行业消防高风险点,在火灾高危单位等对象推广运用信息技术建设动态管控网络,社会消防治理机制日臻成熟。
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递进发展。区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区级财政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元消防力量建设。“十三五”时期共投入消防经费9132.46万元,开工建设双水消防站,极大缩小了消防站点保护半径;购置各类消防执勤车辆4台、灭火应急救援装备1500余件(套),稳步推进消防车辆装备升级换代;新建市政消火栓482个,有效改善了消防用水条件;新建乡镇专职消防队4支、社区微型消防站33个、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78个,壮大发展多元消防力量,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五、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成效显著。消防救援部门立足新会灾害事故特点,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基础工作,编制细化火灾和抢险救援出动响应等级,制定灭火作战、抢险救援、跨区域增援、重大活动消防勤务预案,常态化开展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定期组织实兵、实装、实地拉动演练;强化消防力量体系建设,探索组建水域、山地救援攻坚专业化队伍;完善城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遂行作战能力,加强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的联勤联动联训,形成协同作战合力。
第二节 “十四五”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三五”时期,我区消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取得显著成效,但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不协调的一面仍然凸显,抗御和应对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亟待加强和改进。
一、城市战略定位给消防工作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江门市东部城市带发展战略规划2019-2035》的重要时间节点,也是新会抢抓“双区驱动”机遇、谋划“一带两核三组团”规划格局的关键时期。随着珠西交通枢纽的建成和银湖湾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大量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落户我区,旅游业日益增长,人流、物流、交通流、信息流高度集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各类传统和非传统的致灾因素会形成叠加放大效应,给消防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建立与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是“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城市安全运行风险给社会消防治理提出新问题。全区“三小”场所、“城中村”、红木厂企、制香企业、纸及纸制品产业等历史遗留隐患存量多,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简易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老旧场所火灾风险突出,加上新会区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大、场所类型多样,目前,我区已建成高层建筑1209余栋、易燃易爆危险场所139家,登记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78211家,城市安全运行进入消防高风险期,火灾防控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十四五”时期亟需在完善消防法规标准体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机制、拓展消防宣传教育渠道等方面予以探索和创新。
三、城乡一体化进程给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出新任务。我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要求合理布局和配置消防资源,但目前面临着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历史欠债和参差不齐的现状,农村火灾事故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但作为保护农村消防安全骨干力量的乡镇专职消防队运行情况不理想,明显滞后于农村地区消防安全保卫需求。“十四五”时期,亟需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消防一体化建设。
四、地理位置及灾害特点给灭火应急救援提出新挑战。新会区地处珠江三角洲西南部的银洲湖畔、潭江下游,河道纵横交错。山地占全区总面积的35.84%,崖门渔港是新会唯一一个可供海洋捕捞渔船补给和避风的国家一级渔港。新会经济发展在珠江三角洲西岸占有重要地位新会产业基础雄厚,制造业较为发达,是珠江三角洲西岸正在崛起的工业重镇。有国家和省产业基地4个,省专业镇4个。全区现有工业企业5000多家,依托江海连通的优势,在银洲湖区域已形成了纺织化纤、五金不锈钢、集装箱、钢铁、造纸、石油化工、食品、电力电器等优势产业的产业集群。新会是中国的五金不锈钢制品生产基地、国家火炬计划江门纺织化纤产业基地、广东省石油化工基地,还是我国集装箱生产基地和最大的拆船基地。新会水陆交通相连,内河外海相通,汇集了高等级航道、货运铁路、城轨、高铁以及高速公路等现代交通方式。广珠城轨、深湛铁路、广珠铁路、西部沿海高速,新台高速,江珠高速,以及江中高速等贯通境内,高度发达的经济和新会地理特征导致灾害事故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带来的季节性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事故频发,灭火救援、水域救援、山岳救援等任务异常繁重,但消防救援部门作为我区灭火应急救援主体力量,警力明显不足,仅占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一,目前,除警力短缺外,消防救援部门站布点不足,消防技术装备科技含量不高,一些消防救援“杀手锏”属性配备欠缺,打赢制胜能力亟待提升。
五、公众安全需求给创新消防工作机制提出新课题。“十四五”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消防安全感、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待消防工作能充分反映民意,进一步透明和公开,并畅通诉求渠道;期待政府加大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降低消防安全风险,改善居住及工作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实施消防车道整治、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等民生实事工程;期待传统和新兴媒体能突出公益消防宣传,获取更多消防常识,进一步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逃生技能;期待信息时代能通过互联网等平台,方便快捷地获取消防服务信息,实时反映消防安全问题,提出消防工作意见建议,参与社会消防管理。目前,消防行政许可公开的透明度、民生实事工程的覆盖面、消防宣传的公众普及率、消防信息服务的大众化等工作机制建设明显滞后,亟需“十四五”时期健全和完善。
第三节 典型灾害事故的教训警示
近年来,国内外频发的典型灾害事故,给我们带来深刻的教训和启示。研究各类灾害事故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是编制“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单位消防主体责任不落实是火灾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据近十年全国火灾统计分析,61.2%的火灾发生在社会单位,76.3%的火灾成因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及时、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
二、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薄弱是影响初期火灾扑救的关键因素。分析“十三五”时期国内几起典型火灾事故,充分暴露出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队站布点不足、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严重影响初期火灾扑救。
三、社会应急响应体系不完善是制约灭火救援绩效的重要方面。分析“十三五”时期国内几起典型灾害事故处置过程,应急救援响应联动不及时、指挥权责不明确、动态信息不共享等问题是值得汲取的深刻教训。
四、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火灾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2014年全国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报告》显示,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得分仅为64.27分,反映出公众整体自防自救能力较弱。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视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安全发展理念,遵循消防工作科学规律,持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全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认真落实市委“1+6+3”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新会区“一园三中心”建设,为新会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统筹优化和有效衔接“防”与“救”的责任链条,努力打造全区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综合应急救援主力军,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足实际、统筹发展的原则。科学统筹城乡消防资源配置和建设,构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消防工作格局。
二、坚持依法治火、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法治方式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健全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三、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创新城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管理机制,提高消防工作现代化水平。
四、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原则。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净化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消防安全责任依法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完善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定期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分类编制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全面构建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消防监管模式综合运用。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消防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镇(街)专职消防队、消防救援所和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网格地理信息数字化,依托“粤平安”综合网格服务管理应用平台,做实做强消防监管网格化工作,加强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实施乡镇消防委托执法,授权镇(街)承担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延伸监管触角,覆盖安全盲区。将消防失信行为录入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消防信用监管体系构建。
三是社会消防治理创新推进。定期分析研判评估消防安全形势,针对本地区突出问题,及时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风险治理决策研究,定期研判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消防法规体系,改革和创新消防行政许可及行政执法制度。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查督办机制,聚焦火灾高风险行业领域和单位场所,紧盯园区危化企业、圭峰会城、大泽镇红木产业、双水制香业、司前不锈钢产业、纸及纸制品产业等突出风险隐患,开展“一区一策”靶向整治火灾隐患,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化解措施,加强排查整治。实施“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物联网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推动全区重点场所、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安装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因地制宜地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鼓励社会单位购买火灾公众责任险;继续改造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持续推进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落实“一楼一册”、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度,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加大高层建筑消防局救援车辆及装备的投入,努力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持续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现有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并加快与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执法管理信息的互通,全力解决消防车通道占堵问题。
四是公共消防基础夯实递进。科学编制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到“十四五”末,在现有3座消防救援站的基础上规划新建消防站4座、新建乡镇专职消防队2支;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在中心城区和乡镇建成区补建市政消火栓510个,取水平台5个,城市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在消防水源缺乏地区新建一批消防取水设施。
五是全民消防素质显著提升。全面实施消防宣传“五进”工程,新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体验馆1处,采购移动消防宣传车1辆;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民众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将个人不良消防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区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六是灭火应急救援专业高效。2021年底,全区打造1支山地救援攻坚专业化队伍,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0名,弥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不足;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在统一调度平台上实现消防救援部门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单位联勤联动,形成灾害事故处置合力。
七是消防装备体系转型升级。针对城市灾害特点,加大灭火、举高、专勤、后援等装备配备比例,2021年采购远程供水车1组、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台、运输车1台;2022年采购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1台、供气消防车1台、消防宣传车1台;2023年采购12吨以上水罐(泡沫)消防车1台、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台、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抢险救援消防车1台、高层供水车1台;2024年采购12吨以上水罐(泡沫)消防车1台、干粉车1台、勘察消防车1台、供液消防车1台,54米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2025年采购12吨以上泡沫消防车1台、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抢险救援消防车1台。
八是“智慧消防”建设深度融合。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搭建消防大数据平台,共享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信息资源,建设群防群治的消防责任网、动态响应的火灾防控网、精准高效的灭火救援网,将全区火灾高危单位纳入全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一节 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江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消防安全委员会为平台,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统筹部署、目标检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各部门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统筹推进本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采取分析研判、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措施,解决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构建“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管理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节 完善与依法治区相匹配的消防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查办追究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案件,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江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江门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法规层面解决影响全区消防安全的基础性问题。
第三节 建立立足火灾源头防控的排查整治机制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评估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本辖区城乡消防安全形势调研分析评估,掌握本区域、本行业火灾特点和规律,找准消防高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预防和控制措施。要建立动态化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根据区域、季节、任务等特点,综合运用常态监督、网格排查、专项治理等手段,重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继续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学校、医院、文博单位、高层公共建筑、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宾馆饭店、工业企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各部门要针对行业消防安全风险开展专项治理,解决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社会单位要开展常态化防火检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建立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督办整改机制,采取现场办公、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约谈警示等措施,督促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第四节 创新具有本区特色的社会消防治理机制
依托“粤平安”综合网格服务管理应用平台,充分运用全区817个智慧网格,构建“综合网格+综治中心+‘粤平安’云平台”全覆盖立体化智能化工作体系,科学制定信息录入、事件上报、事件处置、跟踪反馈等工作流程机制,用智治增强社会消防治理效能。创新消防行政执法手段,实行权责一致的乡镇消防委托执法模式。将老旧居民楼消防设施改造、公共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车道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治理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博单位、校外培训机构和群租房、“三合一”等高风险领域,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曝光警示机制,加大分类施策和整治力度。加强村级工业园、小微企业、旅游民宿、直播平台、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等消防管理,防范新兴产业消防安全风险。紧盯城乡结合部经营性自建房逃生通道治理工作,结合创文、三旧改造等,加大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经营性自建房消防设施的改造工作,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逐一整改,形成闭环,融合地方书屋教育宣传模式,开辟全民科普教育阵地,结合“南粤百车进万村”“消防五进”“敲门行动”等消防宣传活动,加大对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居民消防培训,提升居民扑灭初期火灾技能。拓展政府购买公共消防安全服务范围,加大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火灾惠民保险、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简易消防设施安装等经费投入。逐步建立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认证、火灾高危单位购买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等机制。
第五节 全面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五进”工程
结合城市规划,发展消防文化,因地制宜地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体验馆和消防主题公园,有条件的社区和学校建立逃生体验室,单位和社区定期组织民众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创新消防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向目标人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岗位从业人员等培训和岗位资格认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六节 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要编制落实城乡一体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1年编制银湖湾滨海新区消防规划,在南至黄茅海,北至省道S365,西至古兜山休闲度假区,东至崖南墟镇,面积约55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同步规划建设智能化消防基础设施。贯彻落实《江门市消火栓管理办法》,补齐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新建市政消火栓与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同步,建成率不低于100%、完好率不低于100%;利用江河等水系,新建一批消防取水设施,改善消防用水条件;统筹加强城乡消防车道建设和管理,解决消防车道缺乏、占用、堵塞等问题。
第七节 积极推进消防救援站点建设步伐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继续推进消防救援部门站建设,“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5分钟消防”的原则,结合《江门东部城市带发展规划2019-2035》和我区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工作,在完善现有消防救援站装备设施的基础上,2021年实现双水消防救援站正式交付战备执勤,2021年在古井辖区开工建设一座特勤消防救援站,2023年前投入战备执勤;推动在司前或大泽地区建设一座普通消防救援站,谋划在睦洲或大鳌地区建设一座普通消防救援站。到规划期末,基本建成覆盖全区所有乡镇的十字型的消防救援站点网络。
针对城市灾害事故特点,在全区建立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山地、水域、森林救援专业化队伍。积极推广“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等工作做法,加大《广东省基层森林防灭火十条硬措施》落实力度,依托自然资源局对全区森林防火区域的布局划分以及区应急管理局的力量部署,在2023年打造1支森林灭火救援专业队伍;2024年打造1支石油化工灭火救援专业化队伍。依托社会资源,论证建设能适应高难复杂对象灾情侦查、火灾扑救、力量投送、人员救助等任务的消防队伍;加大消防救援专业人员的培养和资格认证。结合银湖湾滨海新区的建设,探索论证消防航空应急救援模式。全区新招录8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从2022年至2025年分别为30人、30人、15人、10人,弥补历史欠账和满足已建消防救援部门队站执勤需要。
第九节 积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加强城乡多种形式的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力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为主体,乡镇消防队、企业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为补充的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开展乡镇消防队标准化建设,按标准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2021年底,全区所有乡镇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继续完善古井、司前、崖门3支政府专职消防队,落实队房、人员、装备、薪酬、保险、抚恤等保障措施;推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发电厂、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等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组建单位专职消防队,建立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全区城市建成区所有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要求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到规划期末,全区共建设微型消防站336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结合实际建立志愿消防队,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节 建立符合新会灾害特点的战勤保障体系
消防救援队伍转制以后,承担“全灾种、大应急”任务,大规模调度、远距离投送、高强度作战已成常态,对战勤保障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制定战勤保障工作预案,明确指挥机构、力量编成、联动机制、保障方式等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战勤保障装备、物资、设施、生活用品、运输等管理制度和备勤、出动、训练、遂行保障等规章制度。坚持“战场需要什么,就储备什么”的工作导向,按照模块化储备标准,重点设置灭火、石化、洗消、水域救援、地震救援、抢险救援等6大类的模块储备,固定存放,定时检查维修,确保灾害发生时,战勤保障能够迅速出动。坚持平时与战时、自我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建设原则,以内部资源为主,社会资源为辅的模式,探索社会化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在消防装备、消防器材、消防药剂、饮食物资保障、公路运输、航空运输、车辆配件及维修、工程机械设备以及网络通信等多方面推行社会化保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消防资源信息库,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应急联动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了社会联勤保障水平,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提供全方位保障。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救援联动响应机制。在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上统一调动全区各应急救援力量参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区消防指挥中心负责火灾等灾害事故现场处置组织指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火灾扑救中消防作战指挥中心有权直接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各应急救援力量在区政府应急办组织协调下,共同构建职责明确、层级明晰、联勤联动、联合作战的灭火应急救援响应体系。
第十二节 推进与“智慧城市”相融合的消防信息化建设
将消防信息化建设纳入“十四五”科技信息化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消防救援部门以“政务云”为依托,搭建消防大数据平台,共享综治、城管、住建、自然资源、交通、应急、市监、气象等部门信息资源。建设集消防地理信息、执勤实力、器材装备、重点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火灾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基础信息系统;建设集数字化预案、辅助决策支持、实时语音图像传输、作战指令信息推送、战勤保障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指挥决策支撑系统;建设集火灾分级分色预警、远程监控、网格化巡查等功能于一体的火灾预警防控系统;建立集警务公开、消防咨询、宣传教育、移动办公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信息综合服务系统。
第十三节 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推行农村消防安全“十个一”标准化建设(即一间消防工作室、一支志愿消防队伍、一名消防网格员、一套消防档案、一处消防水源、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块消防宣传阵地、一条消防通道、一份灭火应急预案、一份《村民防火公约》)。实施集中供水的乡镇驻地按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在河流、水库、塘坝等地建设消防车取水设施,配备机动水泵,农村地区因地制宜修建消防水池、配备消防装备,鼓励建立志愿消防队,推动农村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农村消防水源设施建设实现“双达标”,健全乡村消防安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并将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纳入民生综合保险,避免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财政负担。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会综治管理服务平台或安全生产网格化平台,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等制度,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春节、元宵、清明、中秋、重阳等特殊时间节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举措,发动乡镇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乡镇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自媒体等多种媒介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示、警示,提高乡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和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内容。定期通报农村火灾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完成进度,达标情况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实施十一项重点工程
表1 “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重点工程
表2 新会区“十四五”期间微型消防站达标建设规划表
表3 新会区消防志愿者服务队达标建设规划表
附图1 新会区已建、在建、拟建消防站图集
☆ 拟建司前\大泽消防救援站
☆ 拟建睦洲\大鳌消防救援站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对《新会区消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对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建立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分级分阶段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区发改、住建、自然资源、财政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将规划实施进展纳入区政府督查内容,组织开展年度督查督办和阶段性考核评估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遵循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的经费管理体系。各级政府建立与“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将规划的消防站点、训练基地、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消防信息化等建设项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财政、发改、住建、科工商等部门要对灭火应急救援实战和消防信息化急需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专项保障。
三、实行考评问效。“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建设任务重、标准高,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强力推进。消防部门要做好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要将消防大队全体干部纳入全区干部绩效考核范畴。区政府已把消防规划落实情况作为乡镇人民政府、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畴,并结合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核,全面分析评估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十四五”末,区政府将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消防规划不落实、火灾隐患突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