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转发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汕头市“5·19”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报和公安部关于认真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紧急通知


新府办〔200639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今古洲、圭峰区管委会,围垦指挥部,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工业、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汕头市潮阳区创辉织造有限公司工场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报》(广公消明发20062号)和公安部《关于认真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紧急通知》(公传发〔20061173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逐一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采取政府挂牌督办、停业整顿等措施,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充分发动社会各行业单位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汕头市潮阳区创辉织造有限公司

工场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报


(广公消明发〔20062号)


各市公安消防支队:

        20065191244分,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仙坡官田路口新坡工业区创辉织造有限公司工场发生特大火灾事故。起火的厂房共四层,过火面积1000平方米。汕头市公安消防支队接警后迅速调派潮阳、濠江、特勤、龙湖四个中队共12台消防车赶赴现场。由于台风造成部分道路水淹,消防车绕道到1331分赶到现场并立即开展扑救,及时救出6名被困人员。至15时许,大火被扑灭。16时许,现场清理完毕,发现13具尸体,另有1人受伤。

    这起火灾是我省2005年汕头“6·10、中山“12·25火灾以来发生的又一起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公安部于519日晚上发出《关于认真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紧急通知》(公传发〔2006173号)。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副省长,公安部消防局局长、政委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全力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519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总队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责任感

和紧迫感。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安部、省公安厅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我省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春季防火工作,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专题报告当地政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各支队军政主官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全警动员,全力以赴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由领导带队、立即组织一次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私营企业和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对上述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完好情况,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初起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疏散的预案等,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要积极推动社会各行各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所属单位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要充分发动社会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督促指导社会各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

    三、严格消防监督检查,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坚决防止执法不到位、不落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责令单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必须依法采取停业、罚款、拘留等手段,特别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依法作出处理,确保安全。同时,要提请当地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四、强化消防常识的宣传普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宣传进学校惠州现场会精神,在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工作,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等突出问题,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平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增加宣传报道的密度和强度,重点加强各类生产经营场所、企业和社区、农村的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开展火灾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警惕性。进一步加强消防培训工作,抓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以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坚决落实重点岗位、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加强执勤备战,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根据春季火灾规律和特点,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预案等方面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组织官兵深入开展辖区情况“六熟悉”活动,掌握辖区单位水源、道路、设施等基本情况,及时制修订灭火预案,强化重点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重大活动场所实战演练。要加强车辆装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急需的器材装备要专题报告政府及时解决。同时要将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地方政府消防队纳入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开展针对性的业务指导,统一调度指挥,形成灭火救援合力。一旦发生火灾,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能够第一时间调动足够力量,第一时间到达火场,第一时间展开灭火救援战斗,第一时间落实“救人第一”原则,第一时间控制火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各市消防支队务必按照本通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对各地政府组织动员部署、领导带队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等情况要每日一报,请于每日下午17时前分别报总队值班室和司令部秘书处。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认真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

进一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紧急通知


(公传发〔20061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今年入春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东北、华北、西北等“三北”地区持续干旱,气温迅速回升,风大物燥,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针对这一情况,公安部先后于41日、20日两次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了全国城乡火灾形势总体平稳。进入5月份以来,各地旱情未减,气温异常升高,大风天气增多,部分地区先后发生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火灾和火烧连营的村屯火灾,并发生多起森林火灾,危及邻近的林场、村镇和居民点。51018时,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大观路一化学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保险粉(连二亚硫酸纳)燃烧产生有毒气体二氧化硫,49名居民中毒(除1人住院观察,其余已返回住处)。51610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青山乡二龙村发生火灾,经当地公安消防部队和森警、预备役部队、民兵、林场扑火队11个小时的全力扑救,成功保护了下风向近百户村民住宅,但仍有95间房屋被烧毁,43户村民受灾。516日晚,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红花尔基镇发生森林大火,过火面积8300公顷,严重危及红花尔基镇1100余户居民的安全。公安部消防局紧急调动黑龙江、吉林消防总队增援,经全力扑救,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1618时,内蒙古大兴安岭库都尔镇一居民区发生火灾,经当地森林公安和森警部队全力扑救,于175时扑灭,火灾造成46户居民受灾。51814时,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昌荣木业公司枝架材堆垛发生火灾,并蔓延到毗邻的居民区,过火面积11万平方米,烧毁木柴堆垛、厂房和下风向369间房屋,造成139户居民受灾。51912时,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创辉织造有限公司内衣加工车间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1人受伤。

    当前,“三北”地区春季防火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南方地区已经进入夏季防火期,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部领导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落实各项消防工作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危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力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今年入春以来,全国火灾形势稳中有降,14月份全国火灾四项指数分别下降了5.8%、44.7%、46.2%和50.9%,重特大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未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但进入5月份后,一些地方连续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各项火灾防控工作对于稳定火灾形势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责任,常抓不懈,为做好全年消防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全面落实预防重特大火灾的各项工作措施。针对当前气温迅速回升,火险气象等级不断攀高的突出情况,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三北”地区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依法督促检查高火险地区、重点火险区以及旅游点、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严格执行大风天禁火规定,落实易燃建筑密集区以及木材加工、储存企业的防火措施。要与森林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牢固树立“家火山火一起防”的指导思想,杜绝戒严期、禁火期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防野炊、吸烟、烧纸、焚香等引发火灾,坚决防止火烧连营。目前,北方地区正处在春季防火关键时期,南方一些地方已进入夏季,天气转热。各地公安机关要针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容易发生泄漏和燃烧、爆炸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单位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这些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严格单位内部防火检查和巡查,强化对仓库保管员、安全检查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完善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同时,针对夏季人员活动时间延长,旅游、出行增多,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加大的特点,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推行消防监督执法“错时工作制”,切实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职工集体宿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营业和生产经营期间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三北”地区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与森林公安机关和森警部队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建立信息互通、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强化执勤备战,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村进城”。同时,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从思想、人员、装备、物质等方面做好处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科学制修订处置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战演练和跨区域联合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部          

○○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