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印发新会区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府办〔200652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今古洲、圭峰区管委会,围垦指挥部,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工业、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新会区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〇〇六年六月十五日    




新会区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国发〔19995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精神,以质量振兴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提升我区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意见》(粤府办〔200590号)和江门市府办《印发江门市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0618号)的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各项工作,结合区实际,制订新会区“质量兴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广泛动员全社会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坚持“以质取胜”方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发展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全面提升我区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区、文化名区、法治社会、和谐新会、富裕文明新侨乡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依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要求,从现在起至2010年年底止,制订实施全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提高的总体目标,并落实到各镇(街、区,下同)、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建立各级领导的质量责任制并制定考核办法和具体的奖励与约束机制;把“质量兴市”活动融入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经济结构调整、深化企业改革等工作之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质量兴区”、“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以全面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树立良好的区域形象。具体要达到如下目标:

(一)产品质量

1本区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的合格率:2006年达到75%以上,2007年达到80%以上,2008年达到85%以上,2009年达到90%以上,2010年达到95%以上。列入省、市重要工业产品在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抽查的合格率:2006年达到75%以上,2007年达到80%以上,2008年达到85%以上,2009年达到90%以上,2010年达到95%以上。

2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2006年达到地区内行业先进水平,2007年达到省内行业先进水平,2008接近或达到国家先进水平,2009年达到国家先进水平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2010年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积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引导和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通过持续的质量改进,在主要产业、支柱行业中创建一批居行业前列,有较强竞争力和生产规模的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每年新增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或国家免检产品12个,广东省名牌产品和广东省著名商标23个。争取新会柑、新会陈皮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4、列入本区主要产业的重点产品执行标准:200690%按国内行业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20%以上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0780%以上按国家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30%以上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0890%按国家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40%以上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0995%按国家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45%以上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201098%按国家以上标准组织生产,其中50%以上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5、无标生产基本消除,对产品标准实行动态管理:2006年全区产品标准覆盖率保持75%以上,2007年保持80%以上,2008年保持85%以上,2009年保持90%以上,2010年保持95%以上。

6、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经济规模(年产值1500万元以上,年税利150万元以上)的企业。贯彻ISO9000质量标准,大力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2006年通过ISO9000标准质量体系认证企业10家以上,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20家以上;2007年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的企业15家以上,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20家以上;2008年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的企业20家以上,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25家以上;2009年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的企业25家以上,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30家以上;2010年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的企业30家以上,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35家以上。

7、大型骨干企业贯彻GB/ISO10012国际标准并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中、小型企业2006年通过二级或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的企业达到20家,2007年达到30家,2008年达到40家,2009年达到50家,2010年达到60家。

8、农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立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积极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业生产基地;主要农产品安全、卫生及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要求。提高现有执行地方标准的标准等级,推广本区名土特产,提高知名度,以后每年修订12个农业地方标准,新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个,争创34个在国内外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广东省(农业类)名牌产品。

9、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得到有效整治,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清除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消费者和名优企业投诉大幅减少,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诚信机制。

(二)工程质量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投产、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6%以上;争创一定数量的省、市优良样板工程,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充分发挥和体现“建筑材料产业群”的质量优势。

(三)服务质量

交通、商贸、旅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骨干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达到国际水平,获得ISO9000标准质量体系认证,有一批服务企业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创建一批名牌服务机构。

(四)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落实省、市、区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稳步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工业发展;主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大于90%

三、推进措施

为保证“质量兴市”活动总体目标的完成和通过达标验收,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

质量兴市”是一项有组织的、长期的、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是全区经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为加强“质量兴市”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质量兴市”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兴市”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成员单位指派1名同志参与办公室工作,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名单见附件)。

各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本部门本辖区“质量兴市”工作。

(二)各方联动,齐抓共管。

各镇、各有关部门在区“质量兴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研究相应的政策措施,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质量兴市”活动。

1、发展改革、经贸部门要把质量工作目标和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质量工作落实到我区各项经济和社会建设规划中。

2、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和应用高新技术,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档次,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进程。

3、公安、司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和协助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对触犯刑律的,坚决依法查处。

4、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要制定带动质量振兴的各项改革、措施,运用科学管理和激励手段,为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5、工业和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要按目标要求,大力促进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创名优,推进技术进步;抓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的整体素质;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保证“质量兴市”总体目标的完成。

6、建设事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促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素质的提高,切实提高工程质量,达到目标要求。

7、招商和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要加强在吸引外资及技术引进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促进外贸企业、三资企业引进高新技术,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水平;积极帮助企业拓展国外市场,增强本地区商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8、检验检疫部门要大力促进出口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帮助重点出口产品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取得国家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积极对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出口优检办法,扶持一批重点出口企业;要重点把好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和反欺诈以及进口量大、质量不稳定的进口商品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质量关。

9、商业、邮电、供电、供水、交通、能源、旅游等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行业的特点和自身质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强化服务质量意识,改进经营服务条件和设施,贯彻国家和省服务质量管理标准,重点抓好文明窗口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服务质量上台阶。

10、农业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和建立无公害农业的进程,把质量工作贯彻到农业的发展,提高本地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尤其是生产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11、医疗卫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质量以及公共卫生相关产品的监督,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1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有关法律和质量规范要求,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强化对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监管;打击制售伪劣药品的行为;做好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

13、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要做好乡镇企业的质量、标准化、计量等指导工作,加强对乡镇企业的质量教育,促进乡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实物水平的提高。

1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推行市场准入制度,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市场交易违法行为。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商标管理和广告经营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维护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推荐,推广知名商标,保护知识产权。

15、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要配合“质量兴市”工作,加大对“质量兴市”活动的宣传力度,把握舆论导向,为提高质量制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16、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主动承担、认真履行“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区政府起草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当好参谋和助手。并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推进“十百千万工程”,并做好对生产源头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严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检验质量关,确保安全生产。要及时推广“质量兴市”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先进,推动“质量兴市”活动的深入开展。

17、各镇要重视“质量兴市”活动,认真抓好本辖区“质量兴市”活动的组织、计划、领导、协调和指导工作,促进本地区工农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证活动总体目标的完成。

(三)狠抓重点,质量兴企。

质量兴市”的基础在企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高低,关乎“质量兴市”成效的大小;“质量兴市”的主战场在企业,企业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关乎“质量兴市”目标的完成。必须着力抓好企业质量工作上新台阶,发挥企业在“质量兴市”活动中的排头兵作用。

1、企业应牢固树立“以质取胜”的战略思想,以“质量兴市”为契机,全力投入“质量兴市”活动,通过在企业中开展“质量兴企”或“质量兴业”活动,扎实做好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产品的竞争能力。

2、企业的厂长(经理)对企业的质量工作负全责,要负责组织制订企业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有效运作。

3、企业应成立有力的质量管理机构,指定1名领导具体抓质量工作。应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质量缺陷问题,对质量难点要组织技术攻关;开展市场对产品要求和用户对产品质量满意度的分析研究,使企业产品适销对路。

4、企业应制订科学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通过指标分解把质量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甚至个人,把产品质量同干部职工的报酬挂钩;施行质量监控制度,层层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原材料和配件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入下工序,未经验收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对整个生产过程实行质量控制,同时做好售后跟踪服务和市场信息反馈工作。

5、注重科技进步,抓好产品结构调整。各企业根据自己的产品销路、效益、市场前景等情况,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重点提高产品档次,增加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质量、效益好的拳头产品。

6、实施名牌战略,提高市场占有率。各企业应注重以质量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依托,下功夫创立名优名牌产品,发挥名牌效应优势,并不断研制开发新产品。

7、加强企业质量基础工作。计量、标准化是质量的两大基石,各企业应建立健全科学先进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

大型骨干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完善企业计量检测体系或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积极采用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国际标准,企业产品办理商品条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积极申办三级计量体系确认;民营、乡镇小型企业要消灭无标生产,按执行标准组织生产,依法生产经营,积极争取申办三级计量体系确认;所有企业均应重视产品标识标签的规范化及其登记工作。

(四)打假治劣,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打假扶优,创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是激励企业重视抓好质量的推动力,也是“质量兴市”活动取得实效的措施。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调整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和范围,逐步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后处理力度,完善监督抽查公告制度、通报制度,对不合格产品的整改制度,注重扶帮企业整改,提高产品质量;二是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根据本地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假工作,开展“三重一大”专项打假治劣工作,加强对市场商品质量、计量监督检查,查处标识不符、以次充好、掺假掺杂、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化肥、农药、医药、建材、燃气热水器等危害人体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坑农害农商品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假保名优和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为企业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购物的市场环境。

(五)广泛动员,营造氛围。

为形成“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动员宣传“质量兴市”活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质量兴市”活动的环境和风气,使社会各界明确了解“质量兴市”活动的意义、目标和要求,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质量兴市”活动中来,自觉地为“质量兴市”活动取得成效共同努力。

(六)表彰先进,建立奖励机制。

根据“质量兴市”活动的需要和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将结合创名牌企业激励机制设置质量奖励制度,对争创名牌产品的质量攻关项目和为“质量兴市”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四、步骤和要求

我区“质量兴市”活动每年年终根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和存在不足,提出下一年工作的改进意见。总体要求是:两年初见成效,三年效果显著。从现在起到2010年年底达到如下要求:

2006年,打开工作局面,展开各项工作。重点工作为:政府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发布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各镇、各部门职责和质量工作责任制,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让广大企业和市民了解“质量兴市”活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同时开展打假治劣,整顿市场秩序。

2007年,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重点是加强企业的质量工作,深入开展打假扶优,巩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成果。

2008年、2009年,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目标要求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

2010年,完成目标任务,进行“质量兴市”活动达标验收。






附件

新会区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卢永青(区政府)

副组长:陈维盛(区府办)、郑岳剑(质监局)

成 员:何拱宸(宣传部)、陈兆枝(经贸局)、林煜鸿(工商分局)、张仲荣(发展改革局)、刘盛增(科技局)、戴宇勋(农业局)、曾伟宏(外经贸局)、陈炳全(检验检疫局)、陈振辉(建设局)、何沾松(财政局)、张福荣(交通局)、梁柏楼(卫生局)、李文杰(食品药品监管局)、刘国培(环保局)、胡锦旋(旅游局)、姚亮(公安分局)、赵丹峰(国税局)、黄国强(地税局)、彭略(物价局)、邝建牛(质监局)、何可乐(烟草专卖局)、谭益文(供电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办公室主任:郑岳剑(兼),副主任:邝建牛(兼),陈兆枝(兼),办公电话:6326819。成员:冼丽桥、李健平(质监局),凌新宪(工商分局),蒋书敏(发展改革局),林健欣(科技局),胡耀汉(农业局),廖社卫(经贸局),梁健平(外经贸局),鲁玉芳(检验检疫局),张伟海(建设局),刘健荣(交通局),黄碧静(卫生局),李炳焕(食品药品监管局),黄敬文(环保局),陈有池(烟草专卖局),李欣源(财政局),陈伟端(宣传部),梁雅中(公安分局),林悦豪(物价局),林钰杭(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