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印发新会区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府办〔200962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新会区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人口计生局反映。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新会区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先进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实现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促进我区和谐发展为中心,以改进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方式为重点,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目的,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新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努力,全区各镇(街)达到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要求,2010年通过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评估验收。具体创建目标是“六好”:

 (一)领导重视好。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位置,建立稳定的保障机制,做到责任、投入、措施三到位。

(二)政策导向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三)依法行政好。人口计生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服务质量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综合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工作程序科学规范,改善服务条件,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标准,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群众满意度,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机制。

 (五)民主管理好。做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到实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六)队伍作风好。做到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稳定,干部结构合理,计生工作队伍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

三、主要指标
  (一)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确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公民应享受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得到落实。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确保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及相关经常性工作经费拨付到位。区、镇(街)、村(居)计生工作人员工资报酬落实率100%
  (三)区、镇(街)级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机构健全稳定,依法开展服务,三年无技术服务事故发生,村级服务室满足服务需要。
  (四)服务人员编制落实,结构合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注册及晋升等渠道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符合执业要求。

(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六)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的需求。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达到80%以上。
  (七)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技术服务,术后随访服务率、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0%,出生人流比0.30以下。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达90%以上。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生殖保健服务。

(八)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服务机制和人口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九)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之内。
  (十)区级服务机构达到“四有一满意”要求。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四、基本内容
     
(一)领导重视,建立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机制
  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镇(街)、村(居)层层签订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奖惩,实行“一票否决”。并将其纳入党员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二是落实计划生育任务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按照《责任书》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每半年对本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小结。

(二)严格行政执法,提高计生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贯彻执行人口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确保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之内。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办理信访案件,杜绝行政违法案件,做到文明执法,程序合法。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广泛开展群众评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活动。

(三)健全服务体系,全方位推进优质服务
  一是健全技术服务网络。按照“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标准,加强各级人口计生服务站所建设,完成全区计生服务站、所外观形象“六统一”(统一机构招牌、统一机构门牌、统一机构灯箱、统一机构大堂标牌、统一科室名称、统一机构工作人员服装)建设,形成集宣传咨询、药具发放、日常管理、技术服务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技术服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规范服务程序和质量标准,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
  二是深入开展“三大工程”。1、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施政府出资免费婚检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落实优生咨询和地中海贫血、G6PD筛查免费服务,努力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2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建立生殖保健手册,推进避孕药具改革,全面开展妇科病筛查,形成防治结合的体系。3、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高避孕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

三是对农村和城镇无业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四是全面推广早期教育,提高人口素质。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系统基层网络优势在各级婚育学校(分校)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及早期教育知识的培训。通过托儿所、幼儿园和基层计生干部进村入户,灌输人口早期教育理念,从而达到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婴幼儿整体素质的目的。

(四) 强化宣传培训,建立新型生育文化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将计生宣传教育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中,加大媒体宣传、阵地宣传、活动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促进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正确的婚育观。
  二是创新宣传形式。健全婚育学校、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和宣传品发放制度,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种宣传品送到村、送到户。加快“新家庭文化屋”建设步伐,使群众能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宣传和咨询服务。通过制作大中型宣传牌、宣传板块,以及宣传折页、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婚育文化宣传氛围。
三是抓好培训。在中学开设青春期教育课程,积极稳妥地开展青少年性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培训,深入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提高人口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五)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的奖励扶助制度,全面实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建立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优先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资金的兑现率达到100%

(六)建立完善信息管理模式

严格执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和办公自动化的管理服务作用,实现管理信息和服务信息的互通。

(七)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流动人口较多的镇(街)建立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管理服务范围,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做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三有四同”,即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与现居住地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与市民享受同等的待遇。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建设和人口计生等部门单位进行综合治理,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对流动人口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积极应用国家人口计生委建立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工作。

(八)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加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托村委会(社区)开展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协会经常开展活动,定期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听取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和批评,反映群众的意见和需求,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九)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人口计生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服务项目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工资及相关经常性工作等经费及时足额落实,确保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经费到位。

(十)部门综合治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按照《评估体系》(见附件)中33条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为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周津明(区政府);

副组长:林胜(区府办)、张继明(区人口计生局);

员:林楹庆(宣传部)、林吉祥(组织部)、林颖春(纪委监察局)、钟艳珍(人口计生局)、杨起鹏(卫生局)、张北迎(教育局)、李卫红(民政局)、冯国沛(财政局)、马智维(新会公安分局)、钟为民(法院)、邱洁虹(人事局)、冯培枝(劳动保障局)、何超瑜(食品药品监管局)、霍达权(建设局)、区庭焕(房管局)、冯艳梅(文广新局)、陈金城(广播电视台)、冯广志(工商分局)、汤丽媛(团区委)、赵坚贞(妇联)、李春燕(会城街道办)。
  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统筹和督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继明同志兼任。  

(二)落实责任,建立稳定的保障机制

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今年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落实创建工作经费,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


附件: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

目标层级及内容

客观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实现计划生育“两个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满足群众需求

1、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工作新机制建设,形成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2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

3 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同党政领导座谈,听取汇报;

查阅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台的规章、制度;

查阅计算机信息或报表;

加权综合本表中带*的指标;



公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尊重

*4 群众应享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资金的兑现率达100%,执行过程中应将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监督检查四权分离。

*5 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达100%

*6 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达90%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全面做到规范的知情同意。

*7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达90%

育龄群众座谈、入户访谈;查阅服务记录、档案;查阅村民自治章程、协议书;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群众需求分析报告、信访资料; 问卷调查;

出生性别结构适宜

8 近年来出生性别比异常得到有效治理,并趋于正常。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及统计报表

公民获得规范的技术服务和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

9、出生人流比0.30以下

10、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90%,规范的术后随访服务率90%,近三年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发生,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下

11、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的人群中男性占20%以上。

查阅报表、查询信息系统;

育龄群众座谈、服务人员座谈;入户访谈;查阅医学文书、档案和门诊记录、随访记录; 问卷调查;

基层干部和育龄人群的知识和能力得到提高

12 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

13、育龄群众对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对所采取的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计划生育干部座谈、问卷调查;

查阅人事、考核档案;

育龄群众座谈、入户访谈;

目标层级及内容

客观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

14、近三年无违法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执法规范、文明,程序合法,案卷齐全;信访渠道畅通,初信初访结案率达95%以上;没有恶性案件发生,行风评议名列本区前10名。

15、依法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行流入人口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服务率达80%

16、严厉查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查阅文件、制度、档案及有关资料;

育龄群众座谈、入户访谈;

流动人口座谈;

现场检查;

创建“先进服务站”,开展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活动

17、区级服务站达到“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先进服务站”要求。

18、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人员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等技术规范,装备达到规范要求,服务项目依法开展,质量保证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尊重服务对象,保护个人隐私。

19、提供规范的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等生殖健康推进活动。

现场检查,查阅有关文档、医学文书记录;

干部、群众座谈;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20、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女孩行动宣传活动和其它群众欢迎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相应的制度。区、镇(街)服务站宣传教育功能健全,人口学校能够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进村入户,群众生殖健康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

群众座谈、查阅相关宣传资料;

改进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

21、区以下不再下达人口计划,按政策生育,简化办证、再生育审批手续。

*22、建立、实行定期汇集、分析、使用群众需求信息的制度,将群众需求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

23、区、镇(街)建立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信息与服务信息的通,通过信息系统引导开展服务,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24、财务和基本建设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育龄群众座谈、入户访谈;

查阅近两年村级信息报告单、需求分析报告;

实地观察操作和测试,进行村级调查;

查阅相关文件、档案、服务记录;

查阅近两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财务账;


目标层级及内容

客观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协会积极发挥作用

25、镇(街)、村(居)协会经常开展活动;村(居)协会定期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

随机查阅协会活动记录和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

政策推动

26、出台并落实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女孩及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独生女户、纯生二女结扎户)奖励优惠,形成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

查阅政府文件资料、听取汇报;

实地观察;

人员、机构、设施

27、区、镇(街)机构编制落实、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定期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率90%。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得到落实,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注册等渠道通顺,人员结构合理、适应工作需要。

28、区、镇(街)服务机构、人员、设施严格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配置。

听取汇报,工作人员座谈,

查阅编委文件和绩效考评资料;

实地查看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镇(街)人口计生办及服务站;

经费投入

29、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

30、确保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服务项目和查环查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区、镇(街)服务机构人员工资、工作运转、设备配置和维护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31、镇(街)、村(居)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达100%

听取汇报;

查阅近两年财政预、决算;

查阅区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财务账;

镇村计划生育干部、服务人员座谈;

领导责任

32、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3、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

听取汇报;

查阅相关部门责任书和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