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我区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府办〔201065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推进我区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年八月二十日

 

 

 

 

关于推进我区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

 

区交通运输局


经前期努力,至20106月底止,我区现有11个镇(街)共建设农村客运候车亭102个,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基本通达公交车。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的通知》(粤府〔2009153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要求,到2011年底基本实现镇级有客运站、村级有候车亭。为尽快实现我区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关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工作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做好三个服务的要求,加快实现我省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二、工作目标

实现《规划纲要》第一阶段相关目标,为统筹实现整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2010年工作目标:60%的镇设有客运站、80%的行政村设有候车亭;

(二)2011年工作目标:基本实现镇级设有客运站、村级设有候车亭,具备安全通行客车条件的行政村100%通达公交车。

三、领导机构

为确保推进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成立区推进农村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曾雄伟(区委、区政府);

副组长:李炳鸿(交通运输局);

成员:林悦旺(交通运输局)、陈玉如(发展和改革局)、冯国沛(财政局)、陈文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洪斌(城乡规划分局)、刘国培(环保局)、钟兴强(公路局)、赵锦常(交警大队)、李朝杰(会城街道办)、谭钧雷(大泽镇)、李锦德(司前镇)、张美兰(双水镇)、阮华根(罗坑镇)、陈华达(崖门镇)、徐健强(三江镇)、温国宁(古井镇)、林允烈(沙堆镇)、李钜昌(睦洲镇)、陈永雄(大鳌镇)、张振量(交管总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林悦旺(兼任),成员:张振量(兼)、冯悦球、谭健明,联系人:黄坚勇,联系电话:6396303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本实施方案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四、工作措施

(一)将农村客运均等化工作纳入镇(街)考核督办任务。《规划纲要》将公共交通与公共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归属于基础服务,强化了公共交通尤其是农村公交客运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属性。同时,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建立激励和约束兼顾、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为此,区政府将对各镇政府(街道办)进行考核督办。

(二)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客运候车站亭的建设标准和规模

根据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分别建设四级站、五级站、简易车站、招呼站和行政村候车亭。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将招呼站按建设性质和功能样式分为三类,即:A类(新建站房式)、B类(新建港湾式)和C类(改造站,多为站房式)。行政村候车亭按规模大小和功能分为两类: A类候车亭(具备一定遮风挡雨、歇息候车功能和线路标识信息的大型候车亭),B类候车亭(只有线路标识信息的小型候车亭)。

各镇(街道办)要根据自身实际,做好客运站、候车亭的建设计划。建设计划统一由区交通运输局及城乡规划分局共同审定。对于不具备建设客运站的镇,建议设立招呼站;对不具备建设A类候车亭的行政村,统一建设B类客运候车亭。

(三)完善农村客运候车站亭投入机制。

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集融资方法,逐步完善政府补助、社会捐款、市场融资、广告收入等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步伐。鼓励客运企业投入资金在具备条件的镇建立客运站场,吸纳广告公司投入资金建设广告式客运候车亭,以广告收益维持客运候车亭的日常维护。

(四)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村客运发展。

交通运输部门应引导辖区内运输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办法整合客运资源,逐步实现经营主体公司化,壮大经营主体,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公交线路的重组,缓解热线运力过剩、冷线运力不足的矛盾,提高公交车辆覆盖率和通达率,达到普遍服务的目标,实现企业效益和乘客利益的有机统一。以会城为中心,以各乡镇为节点,加快农村公交客运线路网络化。加强农村公交客运从业人员培训,把服务态度、服务语言、服务行为、服务环境、服务纪律等细化、量化,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全区逐步统一车型,规划票价,采用统一的交通标识系统,实现农村客运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提高对农村客运站亭建设工作的认识,将此项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农村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此项工作。同时,将农村客运站亭与农村公路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村公路与农村客运站亭的同步规划、同步提供建设用地、同步建设,降低农村客运站亭的建设成本。

(二)科学布局站亭,合理落实选址。在规划设计农村客运站及候车亭时,选址要尽可能建在交通便利、方便旅客、有利安全的乘车地点,乡镇客运站原则上选在墟镇,候车亭原则上选在本村靠公路的村口,还要合理利用已有的上落站点场地和建筑设施。

(三)部门积极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助各镇政府(街道办)办理基建程序的报批手续,提高办事程序,保障按时完成任务。  

(四)积极筹措资金,严格资金管理。乡镇客运站由镇(街)投资建设的,由镇(街)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由社会投资建设的,按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由项目业主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对于乡镇客运站建设,交通部门应积极争取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补助资金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村客运站及候车亭建设工程款,不得用于与工程无关的费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

农村客运站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各镇(街)、各部门要给予优惠政策。乡镇客运站由当地镇政府优惠提供土地,候车亭由各镇(街)、行政村无偿提供用地;对农村公路客运站及候车亭建设有关费用的收取,属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全部给予免收。

(五)强化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各参建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合同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同时,要加强工程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工程项目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