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关于印发新会区节能预警一级应急响应执行方案的通知



新府办〔2010122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江门市《关于启动全市节能预警调控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江府办〔2010123号)要求,结合我区节能降耗实际情况,特别是全社会用电量继续增加与调控任务之间矛盾突出的情况,我区预警应急响应等级提高到一级应急响应,为确保一级响应工作落到实处,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应急响应目标

(一)确保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

我区今年单位GDP能耗目标为下降3.16%,前三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96%,与目标相差1.2%,任务异常艰巨。各镇(街、区)及各部门单位必须在剩余有限的时间内,全力抓好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

(二)确保完成全社会用电量控制目标。

201010月我区全社会用电量为3.3057亿千瓦时,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为3.0668亿千瓦时。江门市下达我区12月份当月用电量上限值为2.3668亿千瓦时,即12月份需压减用电量7000万千瓦时。

二、重点调控工作

(一)加大重点企业调控力度。

对列入《新会区2010年节能预警调控方案》的第一、二、三类企业加大力度进行限产或停产,压减供电负荷35 %;重点调控三类企业能源消费量必须控制在50%以上;鼓励用电量较大的企业提前检修设备。

(二)加大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调控力度。

对列入淘汰产能的水泥企业、电镀企业以及铸造企业采取全面停电措施。

(三)加大用电大户企业的调控力度。

对全区耗电大,产品附加值低、税收小的前50名企业采取强制限电措施。

(四)加大公共照明用电的压减力度。

即日起关闭全区公共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的装饰性景观照明,进一步压减部分路灯照明用电,推迟亮灯时间或减少路灯的数量等。

(五)对“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实行限批。暂停对“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的环评、审核;已批准的项目,责令暂停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责令暂停投入生产。“两高一资”指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企业,包括钢铁、水泥、造纸、化工、火电、铸造、电镀、平板玻璃、印染、制革、有色冶炼、氯碱等行业。

三、保障措施

(一)开展应急响应工作督查。

节能降耗督查领导小组七个督查组切实开展节能调控监督检查,督促各镇(街、区)严格执行我区12月份各镇(街、区)用电指标,并及时向区节能工作组反馈检查情况。

(二)落实应急响应相关工作。

区监察部门对节能目标尚未达到进度要求的镇(街、区)及时启动节能效能监察相关程序。区经信局、统计局、新会供电局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密切监测用电情况。

1210日起,新会供电局每天向区经信局、统计局报送全区以及各镇(街、区)当天的供电量数据和本月累计电量数据以及全区前50家耗电大户用电量数据及变化情况。经信、统计、供电部门联合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区经信局每周五前将本周内应急响应实施情况向区领导以及江门市经信局汇报。



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