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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会区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6-27



新府办〔201113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新会区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工作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局反映。




年一月二十八日    




新会区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为适应形势变化、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全面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粤府〔201013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28号)及江门市府办《关于印发江门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027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大政策扶持、促进标准化生产、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加强质量监测和信息服务,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二、目标任务

基本实现“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菜篮子”产品的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各镇(街)、银湖湾管委会“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不断加强,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产区和销区的利益联结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菜篮子”产品基本实现可追溯,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建立健全“菜篮子”区(镇)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区长责任制,使供应保障、应急调控和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三、落实措施和责任分解

(一)稳定和提高“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

1、稳定和增加生产面积。抓紧制定“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排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2、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要大力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基地,改善基地生产条件,达到旱涝保收,确保产品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3、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加强对园艺作物病虫害的统防统治措施探索和推广;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推进基层防疫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4、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扶持“菜篮子”生产和经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供销社,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5、强化供给应急能力。制定和完善当地“菜篮子”产品供应的应急预案,建立适合当地的蔬菜储备制度,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救济办法,保障当地居民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区农业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粮食局、区物价局、区民政局,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二)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1、大力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建设和改造一批“菜篮子”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加强区域国家级农贸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新会工商分局、区农业局,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2、搭建产销平台。以强化产销衔接功能为重点,逐步实现“菜篮子”产品流通的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效率化。重点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农超对接、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更好地带动生产、引导消费。(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局、区供销社,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3、加强市场监管。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为切入点,加大市场检查和执法力度,规范经营秩序。(责任单位:新会工商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城管局、区质监局,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三)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推进标准化生产。开展“菜篮子”产品标准化活动,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快标准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制定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宣传培训,推动放心农资进村入户,指导建立生产档案。加大品牌培育和认证力度,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2、健全检验检测体系。编制和实施新一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加强检测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质监局,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3、建立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在“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信息可得、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新会工商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4、加强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行为,加强对经销种子(种畜禽)、农药、化肥、兽药、渔药等生产投入品的经营网点进行核查,实行销售登记制度,进行动态监管。(责任单位:区农业局、新会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供销社,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四)加强“菜篮子”信息体系建设

加强“菜篮子”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对种植面积、产品、交易量、库存量及价格进行及时监测,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强化“菜篮子”产品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物价局,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五)建立健全扶持政策

1、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区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支农资金投入菜篮子相关项目建设,各镇(街、银湖湾管委会)财政也要加大投入力度。同时鼓励社会、企业、个人等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2、建立“菜篮子”产品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新会公安分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银湖湾管委会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菜篮子”区长负责制的落实,成立新会区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领导小组。

组长:吴振鹏(区长);

副组长:伍培进(区委副书记);

成员:何国俊(会城街道办主任)、袁朝护(大泽镇镇长)、李幸伟(司前镇镇长)、陈根然(罗坑镇镇长)、梁胜(双水镇镇长)、钟炳超(崖门镇镇长)、张华景(三江镇镇长)、张亮驰(古井镇镇长)、黄润南(沙堆镇镇长)、余美攀(睦洲镇镇长)、黄锐楼(大鳌镇镇长)、陈年贵(银湖湾管委会主任)、刘瑞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黄惠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何卫东(区科学技术局局长)、于津(新会公安分局副局长)、文振方(区民政局局长)、郑根长(区财政局局长)、高权兴(区环保局局长)、李炳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陈维盛(区农业局局长)、冯海燕(区农业局副局长)、黄荣臻(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振辉(区城管局局长)、聂党强(区粮食局局长)、赵志达(区供销社主任)、胡振雄(新会工商分局局长)、岑荣深(区质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菜篮子”工程项目的初审、申报、项目实施、督促检查及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冯海燕(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镇(街)、银湖湾和各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实行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效有序地确保“菜篮子”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区农业局牵头制定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各地各部门要探索新路子新办法,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能,把“菜篮子”工作落到实处。

(二)属地管理,强化责任。全区“一盘棋”,各镇(街)和银湖湾在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辖区管理,明确责任,组织、协调、实施本地的“菜篮子”工作。

(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镇(街)、银湖湾和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要求,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共同推进。

(四)广泛宣传,引导舆论。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多渠道、多视角、广泛宣传政府举措,明确“菜篮子”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