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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新会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6-27




新府办〔201114



区有关单位:

《新会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反映。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新会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20105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072号)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领导,强化执法协作,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企业,取缔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曝光违法违规企业,从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激励企业提高产品创新积极性,增强消费者信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我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专项行动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会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司前镇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印刷厂、电脑城、书店、大型购物商场、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建材、药品、种子为重点产品;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曦(区政府);

副组长:李洪立(区府办)、何卫东(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

成员:林楹庆(区委宣传部)、李元焯(区纪委)、王小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吴健明(新会公安分局)、苏伟雄(区财政局)、潘华金(区农业局)、卢国桓(区林业局)、黎志慧(区文广新局)、李炳焕(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林锦财(新会法院)、谢朝效(区检察院)、邓坚菁(新会海关)、周丽娴(区法制局)、温志强(区国税局)、林荣钦(区地税局)、林煜鸿(新会工商分局)、高贤光(区质监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何卫东()。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该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并报区编办备案。

四、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督查,落实工作责任,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如下:

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负责查处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协调、督促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

区委宣传部: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增强全体市民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负责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纪委:负责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等工作,以及政府机关的正版软件许可使用管理。

区法制局: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完善和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新会工商分局:负责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打击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责任。

区文广新局:负责配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印刷品及互联网侵权盗版等行为,在政府机关推广使用正版软件。

区质监局:负责查处生产、加工环节的假冒伪劣商品,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查处以次充好、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加大假冒伪劣源头治理力度。

区农业局、林业局:负责查处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种子的违法行为。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三品一械”)及扰乱“三品一械”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

新会海关:负责口岸监管,查处进出口环节中的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

新会公安分局:负责对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立案侦查。

新会法院:负责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区检察院:负责对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将政府机关使用的正版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

区国税局、地税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在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及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

五、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01月—20113月)。按照工作方案,各部门依职责分工开展专项行动。

(二)总结验收阶段(20113月下旬)。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全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职能部门要在201132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经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其他要求

(一)加强横向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横向联系,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行动成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专项行动,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