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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办〔2012〕33号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新会区统计执法联合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区统计执法联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反映。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