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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办〔2012〕37号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新会区工业项目用地及资源配置后续监管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十四届5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