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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办〔2013〕60号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修订的《新会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卫生局反映。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