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为切实加强我区登革热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全面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开展灭蚊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区定于9月29日和10—11月每周五开展全区灭蚊统一行动,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主要内容
开展以灭蚊为重点的登革热防控工作,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药物消杀为辅的原则,组织开展灭蚊大行动,广泛动员辖区居民和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清理积水,清除卫生死角,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小区楼道、村庄的环境卫生,切断登革热等媒介传染性疾病发生和流行的传播渠道。
二、防控工作安排
(一)集中性灭蚊行动。9月29日和10—11月每周五为全区灭蚊统一行动时间,当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进行统一灭蚊,各镇(街、区)及各部门单位要做好辖区内公共环境蚊类控制工作,并发动广大居民住户开展灭蚊行动。
(二)经常性灭蚊工作。各镇(街、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把灭蚊防病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程,要突出落实环境治理和各种防制措施,大搞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各种类型盆罐积水,对一些大型水体如闲置工地、地下室、防空洞、露天阳台、天台等,采用抽水排放、养鱼、定期投放药物等方法,切实有效控制蚊虫的孳生。
三、防控工作分工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管委会、银湖湾管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防蚊灭蚊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协调督促,以及督促辖区内各企业单位(门店)的灭蚊工作,确保辖区内防蚊灭蚊预防登革热工作的顺利进行。
区委宣传部:协调我区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加强灭蚊防蚊知识的宣传,特别是预防登革热知识的宣传。
区卫生计生局:要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加强蚊虫等主要病媒生物密度监测与预警,组织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估。
区城管局:负责并督促加强对城区城市河道及所管辖的屋顶水箱(无物业管理的屋顶水箱)、主次干道花圃、以及城区内园林、绿化带等地的防蚊灭蚊工作,加强对垃圾存放点的清理和消毒工作,疏通市政下水道,落实城区下水道“四防”装置的补装及维护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抓好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的灭蚊工作,负责督促城区各物业管理小区、建筑工地、闲置工地及时清理垃圾和积水工作,督促各物业小区落实下水道“四防”装置安装及维护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促并做好全区各药品经营单位、各餐饮服务业及食品流通领域的防蚊灭蚊工作。
区水务局:要抓好河涌的清疏工作,确保河涌的畅通,做好清除和控制蚊虫的孳生。
区质监局:负责督促并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的防蚊灭蚊工作。
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负责加强和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所的防蚊灭蚊工作;负责督促和督导检查区内企业防蚊灭蚊工作。
新会工商分局:负责督促废旧物资收购站(点)及各个体工商户的防蚊灭蚊工作,以及私营市场主办单位抓好各类市场的防蚊灭蚊工作。
基业资产公司:负责督促国有资产单位(包括公有集贸市场)做好防蚊灭蚊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重点抓好公交车站、汽车站及其交通工具等的防蚊灭蚊预防登革热工作。
区教育局: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改善学校卫生设施,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并做好防蚊、灭蚊工作。
区旅游局:负责督促宾馆(饭店)和区内旅游业(旅行社、旅游景点)做好防蚊灭蚊预防登革热工作。
区粮食局:重点抓好粮食贮藏等粮油行业各单位的防蚊灭蚊工作。
区文广新局:负责督促文化娱乐场所的防蚊灭蚊工作(重点抓好影剧院和歌舞厅)。
区体育局:负责督促重点抓好体育运动场所、综合性棋牌房等的防蚊灭蚊工作。
其他部门:督促抓好本部门单位和下属单位的防蚊灭蚊预防登革热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以灭蚊防病为重点的登革热防控工作,要成立政府、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周密制订行动方案,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在人力、物力及经费上给予支持和保障,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街、区)、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科学除害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把防控登革热知识以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到每家每户。落实“标本兼治”和“综合防治”,坚持把灭蚊工作的重点放在消除积水、杂物、卫生死角的环境治理上,辅之以相应的药物控制、生物灭蚊,使灭蚊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各级登革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明察暗访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的做法,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开展登革热防控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对不按全区统一规定开展行动,蚊虫等主要病媒生物密度超过相应标准的要视情节予以警告、通报批评。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1.各镇(街、区)要明确责任,迅速行动,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请于9月30日前将9月 29日开展行动情况以“广东省登革热防控工作报表”(附件2)形式报区爱卫办;
二是10-11月集中灭蚊大行动工作仍按省爱卫会文件要求,定期填写“广东省登革热防控工作报表”报区爱卫办,一周一报,报送时间为每周星期三上午12时前,报送内容为上一周的防控工作动态;
三是各镇(街、区)爱卫部门切实组织开展登革热传播媒介的密度监测工作,“登革热媒介伊蚊孳生地监测调查统计报表”(附件3)实行每二周一报,每第三周的星期一上午12时前,报区爱卫办,第一次报告时间为10月13日。其中城区及重点疫区的登革热传播媒介的密度监测工作由区疾控中心负责上报区爱卫办。
2.各爱卫会成员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将9月29日开展行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爱卫办;经常性灭蚊工作每月14日、24日各报送一次。(联系人:李来德,联系电话:6662809,传真:6628418)。
各镇(街、区)和各部门单位可按规定自行采购药物,也可到新会区卫生消毒杀虫服务站(地址:会城华侨新村5号101, 联系人:陈国业,电话:13702235384)和会城爱卫服务中心(地址:会城镇前路19号,电话:6618229)采购。
附件:1.灭蚊技术指引
2.广东省登革热防控工作报表(镇、街、区部分)
3.登革热媒介伊蚊孳生地监测调查统计报表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