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政府网微信
中国侨都-新会发布微博
新府办函〔2018〕732号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圭峰区管委会(会城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级驻新会有关单位:
《建立新会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林局、区发展改革局、新会国土资源分局反映。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