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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01-21
新府办〔2019〕2号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圭峰区管委会(会城街道办),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联:
《新会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业经区政府十五届5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残联反映。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