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7-01
新防疫指办〔2020〕29号
各镇(街、区)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新会区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业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委政法委反映。
新会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新会区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为全面推进我区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科学精准实施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139号)和《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江防疫指办函〔2020〕30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区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和防控原则
(一)总体要求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和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差异化防控的基本要求,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和疫情划分,毫不懈怠抓好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强化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的常态化防控机制,防止疫情反弹及在村(社区)范围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恢复秩序的关系,组织落实常态化下各项工作,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全面恢复,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控原则
1.预防为主。大力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和健康知识,提升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全面实施健康新会行动,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广泛动员群众,形成群防群控良好局面。
2.依法防控。各镇(街、区)根据本地实际、对外交流、人员密集程度和流动性等因素,动态分析研判疫情防控风险特点,分区分级分类制定防控措施。坚持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3.精准管控。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健全疫情快速处置机制,确保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实现疫情研判、监测、处置精准化。
4.联防联控。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社会责任,加强全社会协同。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密切、优势互补的联防联控合力。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村(社区)及其职责管辖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出租屋、民宿、酒店等单位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落实本村(社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落实本小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酒店等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出租人对承租人员疫情防控负管理责任,承租人对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四 、防控措施
(一)强化防控责任
各村(社区)要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小组,村(社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组织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应急预案。
各镇(街、区)要落实属地责任,保持村(社区)防控“三人小组”常态化运作,切实做好国内重点地区来返人员和境外来粤人员的摸排管控,必须做到“三个一”:开展一次健康状况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对公安机关每日大数据推送的重点人员信息,要按照要求全面排查,日清日结,并根据不同人员情况采取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确保一个不漏、闭环管理。
(二)强化防控机制
强化及时发现机制,村(社区)防控“三人小组”要通过“大数据”推送、主动排查和群众举报等途径,对每日入境和国内重点地区来返人员进行排查并落实管控工作,对发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人员及时指导其到医疗机构就诊和开展核酸检测,对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等异常情况,按规定落实“早报告”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强化快速处置机制,协助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尽早对重点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消毒,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强化精准管控机制,运用大数据等手段,精准排查锁定涉疫人员,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楼栋、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最小单元,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减少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
(三)强化村(社区)防控
完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根据防控实际,采取对进出人员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管理措施,对有关方面推送的重点人员信息做好联系随访和日常监测管理,及时管好“重点人”、消除“风险点”,实现动态排查管控全覆盖。提高村(社区)防控能力,加强口罩、预防药物、消杀药械等防护物资的储备,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原则上不限制人员流动和进出村(社区),不超范围实施人员隔离措施,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确保村(社区)群众出行、工作、生活,实现疫情防控和日常管理有机结合。
(四)强化重点人员防控
入境和国内重点地区来返人员抵达后,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申报登记,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村(社区)要做好沟通引导、信息登记、健康管理和追踪服务工作,加强对入境人员、重点地区来返人员、密切接触者、潜在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患者等重点人员的主动筛查和健康管理,实行“一人一档”,准确了解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切实构建村(社区)防控“安全区”。对未申报登记的重点人员,要引导进行登记检测,及时纳入村(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并做好社区随访;对隔离期满且检测无异常的重点人员,要纳入村(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体系,做好随访登记。
(五)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加强对村(社区)出租屋、旅馆、民宿等分散经营重点场所的排查管理,做到辖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租屋等底数清、情况明,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奠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切实发挥小区物业、村组的管理作用,明确专人加强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管理,充实常态化防控力量,构建以村(社区)为基础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出租人对出租屋和承租人要逐一造册建档,强化外来人员监测力度。住建部门组织各物业公司,加强对居民小区管理,密切关注小区居民健康动态和外来人员动态,发布健康告知及公共区域防控工作指引。酒店、旅馆民宿、出租方等单位应收集入住人员的目前健康状况信息、近期外地居住或旅行史,发现住客出现可疑症状应建议其主动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就医;发现疑似病例需及时报告社区开展排查转诊。物业公司、酒店、旅馆民宿、出租方等单位发现14天内来自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立即向“三人小组”报告。
(六)强化村(社区)服务
恢复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站点开放,加强对室内外活动场所和器材设施的日常消毒,并做好卫生防护和人员限流措施。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七)强化数据上报
高质量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数据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更新“江门市入境人员健康管理系统”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为判断疫情发展趋势,调整防控策略,全面决胜疫情提供科学数据依据。
(八)强化信息化应用
积极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大“粤康码”推广使用力度,按照“一人一码”原则,充分运用健康申报、入粤申报、公共场所人员健康情况采集、行程卡等多个功能采集个人健康数据,形成完整统一的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档案,为大数据关联分析、风险研判提供数据支撑。
(九)强化防控力量
进一步加强由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公安干警、基层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村(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力量,发动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村(社区)群众参与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重点人员管理、社区服务、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坚决把村(社区)防控的“网底”兜住、兜实、兜牢。
(十)强化宣传引导
引导村(社区)群众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树立健康卫生理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疫情形势宣传,提高村(社区)群众对疫情的警惕性,养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各村(社区)要加强宣传推广,引导村(社区)群众和外来人员通过“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做好健康情况申报、入粤登记、解除医学观察电子告知书等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实现一人一码,并在日常防控查验各场景下,主动向检查人员出具健康码。
人员健康管理、居民卫生防护、重点场所管理、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等其他防控措施和机制,按照上级及我区相应指引和方案执行。
五、防控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村(社区)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原则,进一步细化实化村(社区)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科学研判疫情波及范围、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村(社区)防控策略,在工作力量配备、防控物资调配、应急机制完善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及时总结村(社区)防控工作成效经验和短板不足,切实提高治理和服务能力,逐步完善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
(二)加强防控基础
强化村(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推动防控数据向村(社区)推送、防控资源和力量向村(社区)下沉、防控关口向村(社区)前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医务人员关心关爱措施,切实保障补助和工伤待遇落实到位。抓紧完善村(社区)防控物资保障机制,将村(社区)防控物资纳入各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重点保障范围,做到统一调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提高村(社区)防控设施设备特别是体温测量设施设备精度。
(三)加强人文关怀
推进村(社区)防控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不得提出超出分区分级防控要求的防控措施,不得采取对村(社区)管理“一封了之”、对村(社区)群众出行“一禁了之”、对外来人口“一拒了之”等简单化防控手段,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合法权益。加强村(社区)防控工作人文关怀,对于高风险地区和入境来返回人员,及时做好工作对接,帮助其解除医学观察后回归村(社区),并做好共同生活村(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对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给予关心慰藉,帮助其治愈出院或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融入村(社区),及时制止和引导消除针对上述人群的歧视性言行。
(四)加强督查问责
要防止进入常态化防控后出现麻痹、松劲、厌战情绪,建立每日大数据推送重点人员信息核查情况通报制度,抓紧抓实抓细村(社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确保工作实效。有关部门将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村(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到位、执行防控措施不严格、防控工作存在漏洞、应急处置不及时等情况要督促立行立改;对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