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将在项目竣工验收前,按照本承诺书的约定,提交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2、我公司将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接受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投产。
3、我公司在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以及项目设计、设备选型采购等时,将督促相关人员(或参与项目的各类中介机构)落实承诺书的内容。
4、我公司将在项目建设地显著位置张贴该承诺书的主要内容,接受公众监督。将积极配合管理部门,接受对项目节能相关内容的全过程督查,并按照监管提出的要求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我公司将在本承诺书生效后,在每月5日前,书面报告履信情况,重大情况将及时报告。
6、我公司未履行承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我公司特声明,自愿签订承诺书,相关人员已经清晰全面了解具体相关承诺内容;提交的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提交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承诺单位:江门耀天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荣
承诺时间:20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