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区工商局按照《广东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2018年度流通环节“限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部署,有效促进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提升环保理念,引导消费者自觉停用不合格塑料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指导。一是精密部署。“限塑”工作对于保护环境、减少白色污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区局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限塑”整治作为工作重点,积极组织部署,全面推进“限塑”工作开展,确保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指导。区局强化“限塑”工作重点区域的监管,督促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基层工商所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要求经营户遵守有偿使用的原则,销售合格塑料购物袋,切实执行限塑工作。
二、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创文”、“创卫”等契机,对全区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销售塑料袋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有偿使用等。在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08人次,检查商品零售场所207个,检查经营户4532户,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和经营户签订“限塑”承诺书,明确市场开办方和经营户主体责任,并在市场公告栏上张贴限塑承诺书,由广大市民进行监督,引导其合法经营。三是排查辖区生产和销售塑料袋的相关企业,查处无照经营黑作坊以及违规经营非国家标准塑料袋,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四是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将经营塑料袋等行为纳入日常化监管,坚持常态化限塑整治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一是发挥行业协会和个私协会的作用,开展限塑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二是在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的醒目地方张贴宣传“限塑”宣传画和标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支持限塑行动,倡导环保消费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