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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诚信意识,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推进《条例》贯彻落实,1月20日,新会区信用办组织观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视频培训会,全区24个职能部门25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会。
视频培训会议上,高级经济师、高级信用管理师、广东德信行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方明同志对《条例》的出台背景及意义、《条例》的框架及主要内容、《条例》明确的政府部门工作职责等三大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