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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5734993224E/2026-00310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11-06
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双十一、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合规经营指导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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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双十一、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合规经营指导

发布日期:2026-11-06  浏览次数:-

新会区各电子商务经营者:

  2026年度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已提前拉开序幕,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和集中促销行为,督促各电商经营者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我区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现对我区电子商务经营者作如下合规提示:

  一、显著位置“亮证亮照”

  凡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在网站、网店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特别是网络餐饮、销售食品、药品的店铺,须确保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许可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一致。

  二、坚决杜绝价格欺诈

  除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外,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则:不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比价;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或技术手段对商家定价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杜绝“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违法行为。满减、优惠券、预售、保价等促销规则应当清晰透明,在显著位置公示,明确使用条件、退改流程、有效期限等关键信息,不得以模糊表述或隐藏条款减损消费者权益,不得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或霸王条款。

  三、杜绝夸大虚假表述

  商品图文介绍、直播带货话术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对产品功效、原料产地、资质荣誉进行夸大或者虚假宣传。营销推广过程中禁止标注、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等违规字样。以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种草笔记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应当显著标注“广告”,确保消费者能够辨明广告性质。直播营销人员严禁使用“限时秒杀”“最后X单”等虚假逼单话术,不得以“全网最低”“史上最划算”等绝对化表述误导消费。采用数字人、AI合成主播开展直播的,必须在直播界面持续显著标注“AI合成”或“虚拟主播”字样。不得让消费者误以为是真人推荐。直播间展示的商品价格、规格、产地等信息,须与商品详情页一致,不得“口播一套、页面一套”。

  四、严把严控商品质量

  建立进货台账,在购进前,要求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进货发票(单据)、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并对产品一致性进行核验。严禁销售无产品合格证明、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等“三无”产品,或应标注但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冒用地理标志、编造工艺抬高溢价。促销中附赠的商品、试用装、小样,同样应符合质量安全要求,不得以赠品为由免除“三包”责任。赠品为食品、化妆品的,须标注保质期和必要警示信息;不得将临期、瑕疵商品作为赠品搭送而不作任何说明。

  五、依法履行售后服务

  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按期发货等法定义务,不得无故拖延发货、单方面取消订单。畅通咨询沟通、退换货以及纠纷投诉渠道,建立大促期间消费纠纷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诉求,杜绝拖延处置、设置售后壁垒。